證券時報記者 黃 婷
本報訊 滬深證券交易所今日發出通知,要求參與新股網下發行配售對象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如實向交易所報備相關證券賬戶。
通知指出,為貫徹落實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加強對配售對象證券賬戶的有效管理,交易所要求參與新股網下發行的配售對象根據具體情況如實報備相關證券賬戶,不參與新股網下發行的配售對象無需報備。
通知要求,報備內容為配售對象于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的兩市A股證券賬戶及其關聯賬戶,包括與配售對象在協會備案的證券賬戶同名稱、同證件編號的全部A股證券賬戶及該配售對象開立的其它A股證券賬戶。各新股網下發行詢價機構可通過CA證書登錄交易所新股網下發行電子化申購平臺,按照附件格式通過“配售對象關聯賬戶導入界面”上傳需要報備的賬戶信息。時間為每一次新股發行初步詢價開始首日9:30-15:00。
交易所強調,根據新規,每只新股發行時,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或者網上一種方式進行新股申購,凡參與該只股票網下報價的配售對象均不得再參與網上申購。一經發現配售對象同時參與網上和網下申購新股或者漏報、錯報相關賬戶的情況,將視情況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包括暫停配售對象參與網上申購新股、提請有權部門取消其網下配售對象資格并對管理該配售對象的機構進行處罰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