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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網消息 (記者 商文)中國證監會22日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征求意見稿)》,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將采取分布實施、逐步完善的方式,分階段推出各項改革措施。而第一階段的改革將主要集中在推出如下四項措施。
一是完善詢價和申購的報價約束機制,形成進一步市場化的價格形成機制。詢價對象應真是報價、詢價報價和申購報價應當具有邏輯一致性,主承銷商應當采取措施杜絕高報不買和低報高買。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根據發行規模和市場情況,合理設定每筆申購的最低申購量。對最終定價超過預期價格導致募集資金量超過項目資金需要量的,發行人應當提前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用途。
二是優化網上發行機制,將網下網上申購參與對象分開。對每一只股票發行,任一股票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或者網上一種方式進行新股申購,所有參與該只股票網下報價、申購、配售的股票配售對象不再參與網上申購。
三是對網上單個申購賬戶設定上限。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根據發行規模和市場情況,合理設定單一網上申購賬戶的申購上限,原則上不超過本次網上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
四是加強新股認購風險提示,提示所有參與人明晰市場風險。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刊登新股投資風險特別公告,充分揭示一級市場風險,提醒投資者提醒判斷投資該公司的可行性。證券經營機構應當采取措施,向投資者提示新股認購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