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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冒充廣東證監人員收辦案費
本報北京3月26日訊 記者周芬棉 廣東投資者李某因購買非法發行的所謂原始股,損失幾萬元。近日接到自稱為證監會工作人員的電話:“我們正在查處非法證券活動案件,若投資者想要追回損失,須先行繳納辦案費用!币蛩嗔艘粋心眼,向證監會求證后,方知差點又上了當。
證監會、廣東證監局近日接連接到投資者咨詢,今日發出通知,希望投資者警惕這種新騙局。
據有關負責人解釋,依據證券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取締辦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與證監會等四部委《關于整治非法證券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證券監管部門的法定職責是查處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不負責處理投資者損失退賠事宜;證券監管部門在查辦證券期貨違法違規案件過程中,依法不得向投資者收取任何辦案費用;投資者因參與非法證券活動受到的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非法證券活動受害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程序請求賠償,或者通過司法機關刑事追贓程序追償。
證監會、廣東證監局提醒投資者,發現類似不法分子冒充證券監管人員以查辦案件名義索要錢財的可疑情況,應及時向證券監管部門核實,以免上當受騙而遭受損失,并視情況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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