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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財經 > 證券 > 上市公司2008年年報 > 正文
各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
為做好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報告(以下簡稱“2008年報”)的編制、報送和披露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司應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07年修訂,以下簡稱“年報準則”)》、證監會公告[2008]48號、《財政部關于做好執行會計準則企業2008年年報工作的通知》(財會函[2008]60號)、《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4號:年度報告披露相關事項》等有關規定,及時編制、報送和披露2008年報。
二、公司應在2009年4月30日前披露2008年報,且披露時間不得晚于2009年第一季度報告的披露時間。
2009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新上市的公司,在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中未披露經審計的2008年度財務會計資料的,應于2009年4月30日前披露2008年報。
三、公司預計在2009年4月30日前無法披露2008年報的,應在2009年4月15日前向本所提交書面報告,說明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決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并予以公告。本所自2009年5月4日起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并對公司及相關人員進行公開譴責。
四、本所根據公司的預約統籌安排2008年報的披露時間。公司應按照本所安排的時間披露年報,因故需變更披露時間的,應及時提前向本所提出書面申請。本所原則上只接受一次變更申請。
五、年報預約披露時間在2009年3月和4月的公司,應在2009年2月28日前按照《關于在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中試行年度業績快報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深證上〔2004〕113號)、《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號: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及其修正》的規定編制并披露2008年度業績快報。
六、公司在年報披露前預計2008年度凈利潤為負值、與上年相比大幅變動或扭虧為盈但未進行業績預告,或預計2008年度經營業績與已披露的業績預告或盈利預測差異較大的,應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號: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及其修正》的規定在2009年1月31日前及時披露業績預告、業績預告修正公告或盈利預測修正公告。
七、在2008年報編制、審議和披露期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知情人負有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泄漏年報內容。
公司依法對外報送年度統計報表的,應將所報送的外部單位相關人員作為內幕知情人進行登記,并向本所報備。
公司還應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買賣公司股份遵守相關規定。
八、公司已實施完畢涉及購買資產的重大資產重組且相關盈利預測涵蓋本會計年度的,應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33條的規定,在年報全文“重要事項”中單獨披露公司及購入資產的實際盈利數與相關利潤預測數的差異情況,并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對此出具專項審核意見。購入資產的實際盈利數低于利潤預測數的,公司還應披露交易對手方執行補償協議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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