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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盧遠香 龍飛
10月19日,證監會正式發布《上市公司股東發行可交換債券試行規定》(以下簡稱《試行規定》),隨后,證監會將正式受理可交換債的發行申請。這意味著繼大宗交易平臺后,旨在緩解大小非減持壓力的第二項新舉措進入市場實操階段。
但出乎意料的是,上市公司股東參與發行可交換債的意愿并不強烈。
“公司股東認為目前股價太低,融資金額有限,有一種賤賣的感覺。”一家制造業上市公司董秘告訴記者,據他所知,圈內上市公司股東近期并沒有發行可交換債的計劃,就連資金鏈比較緊張的房地產企業股東,也不愿在此時融資。
上市公司參與意愿不強
監管層推出上市公司股東發行可交換債政策,本意是為了讓有資金壓力的大小非能通過發行可交換債融資,而不必直接在二級市場減持股權。但在上市公司股東看來,以目前的股價發行可交換債融資并不具有吸引力。
“當前股價下,發行可交換債的換股定價不會很高,這會使得股東在換股中處于不利位置;而發行一年期可交換債券預期需要支付利息4%左右,成本方面也沒有優勢。”前述制造業公司董秘分析,或許等股價回到合適價位,才有股東考慮發行計劃。
房地產可謂是當前最缺錢的行業,包括北辰集團、保利集團在內的“地王”買家都有巨大的資金壓力,但這些房地產股東亦是有興趣而暫無計劃。
深圳一家上市房地產企業董秘告訴記者,第四季度到明年上半年,正是房地產上市公司解禁的高峰期。這時期的大小非占據了房地產上市公司總股本1%左右。可交換債的發行,或許能緩解拋售的壓力。
另一方面,由于市場銷售冷凍,許多房地產企業都有流動資金壓力。“相對于質押,隨著市場變化可交換債融資成本某些階段會優于股票質押,這無疑給了房地產企業另一種選擇。”上述房地產公司董秘表示。
據了解,股權質押融資一般能達到股票市值的30%~40%,成本為年息12%~15%。這主要是針對不想減持股權或是股權仍處于限售期的股東。而對于愿意通過減持來融資的股東來說,則可以發行可交換債,能募集交換股權市值70%左右的資金。
從融資規模和成本角度看,發行可交換債是一個不錯的途徑。但即便如此,上市公司股東的興趣也不大。“現在市場信心如此低迷,發行可交換債的成本會非常高。即使有資格發行可交換債的房企也暫時不會有所行動,除非該公司的現金流到了非割肉不可的地步。”深圳一家大型房地產企業的財務部負責人透露,一個月前,公司大股東還有資金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目前,他們沒有利用此債券融資的計劃,“時機未到”。
而在前述制造業上市公司董秘看來,除了股價低,企業資金壓力減緩也是重要原因。“宏觀經濟不景氣,市場需求下滑造成新訂單減少,很多企業收縮業務,上市公司大股東資金并不像年初那么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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