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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陸創業板 企業需過四關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2日 09:24 每日新報
中國證監會昨晚公布創業板IPO辦法,向社會征集意見,對創業板上市公司設立四道“門檻”:兩年凈利不少于1000萬元、股本不少于3000萬元、主營業務突出、公司治理嚴格。 欲于創業板上市的公司需過的第一關為“發行人應具備一定盈利能力”。《辦法》要求,創業板上市公司需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于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于三成。 第二關是“發行人應具有一定規模和存續時間”,要求創業板上市公司具備一定的資產規模,發行前凈資產不少于2000萬元,發行后股本不少于3000萬元,以期控制市場風險。 第三關是“發行人應當主營業務突出”,要求創業板上市公司集中有限的資源主要經營一種業務,且募集資金只能用于發展主營業務。 第四關是“創業板上市公司將參照主板上市公司從嚴要求”,其董事會需下設審計委員會。要求最近兩年內其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均無重大變化,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影響獨立的關聯交易,且最近三年內不存在違規行為。 新報記者 王健 攝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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