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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急令快審定性非法證券類刑事案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4日 10:48 法制日報
涉及非法證券類刑事案明顯增多危害社會穩定 最高法急令快審定性量刑還要準 本報北京2月13日訊 記者王斗斗 股市火了,涉及非法證券類刑事案件明顯增多,嚴重干擾了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針對此,最高人民法院近日要求,非法證券類案件起訴以后要及時受理,及時制定審理計劃,準確適用法律,確保準確定性量刑并及時審結。 新年伊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中國證監會四家機構聯合下發了《關于整治非法證券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非法證券類案件的辦理工作,加強協作配合,提高辦案效率。 “這一通知的下發實際上與近兩年股市回暖有很重要的關系。”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有關負責人表示。 這位負責人舉例說,如果股市一直處于低迷階段,例如前幾年跌到最低點時,一只股票從六七十元跌到幾元錢,就沒有人再去投資股市,犯罪分子也就沒有空子可鉆。一旦股市回暖,人們都想發財,這些人就覺得有機可乘,打著賣“原始股”的旗號,編造一夜暴富的神話。 司法實踐中,上世紀九十年代末就有非法證券類案件起訴到法院。由于受害者人數眾多、早期不易被發現,而一旦發現往往已釀成嚴重后果,因而這類案件社會影響巨大,處理時稍微不謹慎,甚至可能嚴重危害一個地方的穩定局面。 “這類案件在開庭審理和宣判時,要與媒體做好溝通,加大宣傳力度,以案講法,告訴那些有可能參與這些活動的民眾,這種天上掉餡餅的事是不可能有的,這純粹是騙局和陷阱。”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有關負責人說。 針對新情況新問題,最高法院將出臺有針對性的指導意見,指導案件的辦理工作,條件具備時,將出臺司法解釋,避免因為立法和司法解釋的不足和疏漏,導致此類案件不能得到及時處理。 相關鏈接:2007年證券市場十大案件回眸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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