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抓緊落實26條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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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4日 11:09 證券時報 | |||||||||
下一階段股改過程中,將著重化解阻礙上市公司質量提高的遺留問題 本報訊(記者 馮飛)昨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召開會議,認真學習了國務院批轉的中國證監會《關于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意見》,要求相關部門在深入領會“26條意見”精神的基礎上,從四個方面狠抓落實。
大家一致認為,“26條意見”是在我國證券市場改革攻堅時期推出的具有重要指導作用的文件,是進一步發展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置功能的重大舉措,對于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強調,要結合對新證券法、新公司法的學習,認真領會“26條意見”精神,高度重視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工作,通過強化制度建設,把促進上市公司質量提升的目標落到實處。深交所要求,相關部門要從四個方面落實“26條意見”,并進一步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具體方案。 第一,積極推進股權分置改革,把股改同支持上市公司做優做強有機結合起來。股權分置改革是完善我國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和運行機制的重大改革,是全面提升上市公司質量的基礎。深交所率先推出了A+B、A+H類公司進入股改程序,把股改同資產重組、定向增發、企業整體上市等推進上市公司做優做強的措施有機結合起來,通過大膽創新、大膽嘗試,有力推動股改向縱深推進。 在下一階段的股改過程中,深交所將針對不同上市公司的特點,進一步化解阻礙公司質量提高的遺留問題。具體措施包括:繼續堅持把上市公司日常監管同股改相結合,督促上市公司盡快完成股改,“以監管促股改,以股改促規范”;著力解決上市公司資金占用與違規擔保問題,把清理大股東資金占用和違規擔保作為股改方案審核的首要標準;積極按照五部委的意見精神,以青海明膠等公司為試點,嘗試股改與股權過戶組合運作。 第二,強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對不按程序披露信息的上市公司實施強制停牌制度,進一步加大清欠結保工作力度。 第三,在新證券法、新公司法實施前完成上市規則和交易規則的修訂,明確和強化上市公司資產出售和退市的標準,切實維護上市公司資產安全。同時會同上證所,在本月中下旬啟動對所有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管和董秘的培訓程序,培訓內容將圍繞上市公司依法運作展開。 第四,加強與各地證監局的協作與配合,同時加強同各地人民銀行、銀監局的信息交流與共享,建立與完善內部征信體系,提高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 (證券時報)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