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將被限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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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4日 00:12 北京現代商報 | |||||||||
商報訊 (記者 賴大臣 苗燕)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周六下午在人民大會堂開幕,會議首次審議了審計法修正案草案、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草案等,并再次審議了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物權法草案等。 已經是第三次審議的證券法修訂草案充分采納了部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的意見,做出了部分修改補充,尤其在加強證監會的權力制約和法律責任方面較為突出。
據了解,之前的草案,對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權力賦予較多,而制約及法律責任則規定不夠,因此,修訂草案要求,“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這些條件必須經國務院批準! 另外,新草案還將原草案中有關“證監會的法律責任”的原則性規定做了補充修改,對證監會及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增加了約束性規定。明確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和發行審核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履行本法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利用職務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或者泄露所知悉的有關單位和個人的商業秘密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違規發行證券、設立證券公司等申請予以核準、批準的;違規采取現場檢查、調查取證、查詢、凍結或者查封措施等行為也將被給予行政處分。 這次會議上同時還對《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睦鄰友好合作條約》中關于引渡條約的議案進行了審議和說明。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