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結算參與人資格管理有章可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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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4日 15:27 證券日報 | |||||||||
□ 鄧 杰 結算參與人是一條紐帶,連接著結算系統和投資者,他不僅是整個證券結算體系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而且是支撐這一體系的重要支柱。因此其本身的“牢固程度”不僅事關結算體系的安全,而且更影響到投資者等相關群體的利益。顯然,結算參與人的資格管理應當得到足夠的重視。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結算參與人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頒布,完善了我國結算參與人管理制度基礎,適應了證券市場規范發展的需要,對于維護證券結算體系的安全和高效運行將發揮積極作用。 一、結算參與人管理辦法是維護結算系統安全的基本制度 從國外成熟市場的做法看,從監管機構掌控的市場準入、到交易系統的交易準入、再到結算系統的結算準入,其資格要求條件一般是逐步趨向嚴格的。一般而言,首先必須成為市場參與者,然后才可能成為交易參與者和結算參與者。但是交易參與者和結算參與者并不具有包含和被包含的關系,而是一種交叉關系。交易所和結算機構各自對其系統的參與者進行獨立的資格管理。 從我國情況看,由于歷史原因,作為國內證券交易所會員主體的證券公司總是當然地成為結算公司的參與人,在結算公司從交易所獨立出來之后這種狀況也一直延續至今。因此,長期以來結算機構對證券公司(也是結算機構的參與人主體)的資格管理始終比較薄弱,交易所對會員的資格審查和監管基本代替了結算機構對參與人的資格管理。 以上是中國證券市場過去的現實,但現在這種狀況也正在轉變。中國證監會雖然仍嚴格審查證券公司等市場參與者的資格(這也是監管之所必需),但目前正在鼓勵交易所和結算機構按照各自的市場準入和退出標準對參與者進行獨立的資格管理。這種監管思路的轉變不僅節省了政府層面的監管成本,而且有利于發揮交易機構和結算機構的獨特有效的監管作用。 《管理辦法》的推出順應了世界發達證券市場的普遍做法,將使我國結算機構對其參與人管理相對薄弱的狀況得到根本扭轉,從而為結算機構提供了對其參與人進行資格管理的重要依據。 二、《管理辦法》的出臺符合市場規范發展的要求 回顧國外成熟市場的發展歷程,我們可以看到,隨著證券產品種類、復雜性以及市場參與主體的增加,市場風險也隨著迅速累積。一般情況下,作為承擔中央交收對手方(CCP)職責的結算機構面臨集中的巨大的風險壓力。結算系統為了防范結算風險,就必須建立嚴格的制度加以保證。結算參與人作為結算系統的直接參與者和受益者,不僅其本身應具有較強的抗風險能力,而且也理應為結算系統分擔風險,唯有如此才能使結算系統最大程度的實現安全高效運行。《管理辦法》的出臺一方面嚴格了結算參與人的資格申請,使得實力較弱風險較高的市場主體無權直接參與結算,另一方面又賦予結算機構對其參與人的財務及相關業務進行現場和非現場檢查的權力,從而從靜態和動態兩方面強化了對參與人的資格管理。此外,《管理辦法》還規定了結算參與人繳納相關結算業務基金的義務,以實現參與人與結算系統、以及參與人相互之間的風險共擔。這些規定正是市場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因而符合市場的發展規律。 三、《管理辦法》嚴格了對結算參與人的資格管理 要強化結算參與人管理并有效防范結算風險,首要的事情便是要嚴把“入門”這道關,確定真正具備資格的結算參與人,從源頭上作好結算參與人的管理工作。基于上述思路并參考國際同業的做法和國內現實情況,《管理辦法》初步建立起一套結算參與人的選擇和淘汰標準: 1、結合當前實際情況,合理確定結算參與人的范圍。多年來,直接參與證券結算業務的機構主要為證券公司和信托投資公司,此外還有少數財政證券公司、國債服務部、保險公司、財務公司及其他機構。《管理辦法》在確定結算參與人范圍時,緊密結合當前實際情況做出了適當的調整。一方面,依照信托投資公司清理整頓總體規劃及《信托法》的有關規定,信托投資公司在完成信、證分業之后將不再從事證券業務,因此將不會與結算公司發生證券結算業務。與此同時,鑒于信托機構信、證分業工作目前仍未全部收尾,為保障結算業務的安全運作和平穩過渡,結算公司將給予信托投資公司一定的過渡期并妥善作好相關的業務過渡安排。而對于目前仍存有的少數財政證券公司和國債服務部,結算公司將比照對信托投資公司的處理模式,并給予一定的過渡期。 對于此前直接參與結算業務的少數保險公司和財務公司,鑒于其直接參與證券交易結算的實際情況,為避免對其經營產生過大影響,結算公司仍將繼續允許其參與結算業務。 結算公司將接納托管銀行作為特別結算參與人。隨著證券投資基金結算模式的改變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參與境內證券投資,托管行在證券登記結算業務中的重要作用將日益凸顯,相應成為居于主導地位的結算參與人。 2、明確申請和注銷結算參與人資格的基本條件。在結算參與人資格條件方面,除要求申請人持有《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或托管人資格的證明文件,并承諾遵守管理辦法及結算公司相關結算業務規則之外,管理辦法還要求申請人必須具有開展證券結算業務的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安全、高效的技術設施;具有專門的結算業務部門并配備專職人員負責結算業務;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制度。上述業務規定首次明確了結算參與人的資格條件,它是獨立于交易所會員之外而建立起來的一套準入標準,具有重要的實際意義。管理辦法還明確了結算參與人的退出條件。在結算參與人主動申請注銷資格或者喪失規定的資格條件,持續不能履行義務,被依法撤銷、解散或宣告破產,被證監會和結算公司認為應當注銷資格的其他情況,結算公司將依照規定注銷其結算參與人資格。隨著結算參與人準入標準和退出機制的建立,結算公司將在“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指導下,進一步完善“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確保證券市場始終具有一支合格、規范的結算參與人隊伍,為結算風險的防范和證券市場的穩定運行奠定良好的基礎。 此次《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結算參與人進入、退出機制,不僅將不具資格的機構“拒之門外”,對于合資格的結算參與人,一旦其自身條件“惡化”,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仍可“請其出門”。此舉將結束“結算資格終身制”的歷史,并有效督促結算參與人自覺、主動規范自身的結算行為。 對于證券交易所會員無法取得證券結算業務資格的,這部分會員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結算業務資格的正常類結算參與人代為進行證券結算業務。 四、《管理辦法》明確了結算參與人的基本權利義務,豐富了結算參與人的資格內涵 在《管理辦法》出臺之前,有關結算參與人在結算公司的權利和義務缺乏系統的表述。盡管在有關資金結算的業務協議中一般均會做出相應的說明,但往往局限于特定的業務,且缺乏系統性和原則性的基本約定作為指導。而《管理辦法》的出臺,則明確了結算參與人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有助于切實保障結算參與人的合法權益并有效約束結算參與人的業務行為。 結算參與人在證券市場中具有重要地位,結算參與人要充分發揮作用,必須賦予其相應的權利。管理辦法明確了結算參與人享有如下權利:結算參與人有權參與證券登記結算系統的相關結算業務活動,享有結算公司提供的相關結算業務服務;有權獲得結算公司提供的結算業務和結算參與人管理系統技術支持和指導;有權獲得結算公司結算業務相關規則和信息資料。此外,結算參與人還可參與結算公司組織的有關結算業務會議和培訓;對結算業務的變更具有充分的知情權和提議權、對結算公司結算業務合規運行的監督權等。由此可見,相對于以往頒布的類似性質的規范制度,此次《管理辦法》對結算參與人規定的權利更加全面。在擁有上述權利之后,結算參與人便可以從結算公司獲取必要的服務和支持,從而更好地為投資者提供相應的證券登記結算服務。 在賦予結算參與人有關權利的同時,為了更好地規范結算參與人的業務行為,確保結算系統的穩定運行并有效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管理辦法》同時規定了結算參與人應盡的義務:結算參與人必須遵守有關結算業務規則及其他相關規章制度;秉承誠信勤勉的態度處理與結算公司有關結算業務往來和結算參與人管理有關事宜;履行證券登記結算系統內的證券和資金交收義務。與此同時,結算參與人還應積極配合結算公司實施結算參與人資格及結算風險管理,接受結算公司的業務檢查,并按規定及時向結算公司提供有關報告文件和業務資料。在業務辦理過程中,結算參與人不得因自身利益損害客戶的合法權益;結算參與人應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護客戶資產安全,不得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和托管資產。此外,結算參與人應與結算公司共同維護證券登記結算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按結算公司業務規則的規定交納各項擔保資金和相關業務基金。 在證券登記結算業務運作過程中,結算參與人惟有善用自身合法權利,認真履行相應義務,遵循結算公司的要求為投資者提供規范的服務,方能切實維護結算參與人、結算公司和投資者三者之間的良性互動關系,逐步消除或減少潛在的結算風險,確保證券登記結算系統得以正常運作,相應保障整個證券市場的穩定運行。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