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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高管須培訓上崗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1日 08:34 京華時報

  本報訊 (記者 敖曉波) 針對上市公司高管作假、欺騙等行為,證監會將展開一項對上市公司高管進行持續培訓的活動,并且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上市公司高管在任職期間,必須接受該持續教育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其培訓情況及培訓考核等將記入誠信記錄數據庫。

  據介紹,證監會制定的《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引》適用于中國證監會
組織實施的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崗位培訓。培訓對象包括:上市公司董事長、董事、監事、獨立董事、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同時,證監會還分別制定了上市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培訓實施細則,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培訓實施細則,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培訓實施細則,上市公司財務總監培訓實施細則,一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記者注意到,在相關的培訓內容一欄,不僅包括多數上市公司屢屢犯錯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規范,上市公司董事、監事之間的權利、義務不清等問題,還包括投資者關系,以及對上市公司的財會人員和獨立董事的責任進行了明晰。

  另據記者了解,上市公司董事、監事任職一年內至少參加一次崗位培訓,而且每次不少于16個學時。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此舉的目的是使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強化自律意識,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推動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并將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誠信記錄數據庫(包括高管人員參加培訓情況和考核情況),定期向有關部門進行通報,并將有關內容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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