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就中小企業板公司三季度報告提出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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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7日 22:11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9月27日電 (記者 令偉家) 深圳證券交易所27日發布通知,對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報告的編制和披露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凡在深交所中小企業板上市的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報告的披露時間不得遲于2005年10月31日。預計不能在此之前披露本次季報的,應及時向深交所提交書面說明,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和延遲披露的最后期限。深交所自2005年11月1日起對公司股票實
通知稱,公司在披露本次季報前預計2005年前三季度凈利潤為負或業績大幅變動(指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但未在半年報中進行業績預告,或預計的業績與已披露的業績預告存在較大差異的,應及時進行業績預告或披露業績預告修正公告,披露時間不得遲于2005年10月15日。 公司預計2005年度凈利潤為負或業績與上年相比大幅變動的,應在本次季報“管理層討論與分析”中進行業績預告,說明業績變動的大致范圍和原因,并以臨時報告的形式同時披露2005年度業績預告。 通知要求,未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公司要根據有關規定,按要求格式增加披露公司前十名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情況;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公司要增加披露公司前十名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情況,并按要求格式詳細披露原非流通股東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諾及其履行情況。(完)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