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控股公司股改方案審核程序將修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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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3日 09:47 證券時報 | |||||||||
本報北京電(記者 李巧寧)國務院國資委產權局股權處助理調研員曹錄波表示,國資委近日將就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中國有股股權的審核程序發布補充通知,對原有“三上三下”式的審批程序進行修訂完善。 曹錄波在昨日召開的“北京轄區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工作會”上透露,依照新程序,第一步,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將股改方案提交交易所受理前,國有控股股東需填寫《上
對于國有控股公司對價水平的制定,曹錄波認為,需考慮六大因素:一是流通股股東的首次認購成本,以及上市公司歷年增發、配股時流通股股東認購的成本,相應的股價水平等;二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即盈利水平和發展前景。盈利能力強、發展前景明朗的公司,其股改方案可以與公司的持續增長結合起來運作,不一定限于與其他公司看齊的一次性補償;三是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市凈率水平,以及國際上同行業、同類型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市凈率水平;四是國有控股股東的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在股改中,對價水平的支付若影響到國有控股股東的最低持股比例,公司就應考慮多種方式組合運作,而不要僅限于送股;五是非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成本;六是公司上市后的融資次數。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