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日前制訂發布股改保薦工作指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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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19日 05:39 深圳新聞網-深圳特區報 | |||||||||
【本報訊】(記者 王軻真)深交所日前制訂發布《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保薦工作指引》,強調保薦機構及關聯方不得利用股改保薦,私自違法自營或為客戶買賣保薦對象股票。 日前,市場出現部分保薦機構利用股改保薦的機會,通過內幕信息買賣保薦對象的股票,因此造成惡劣的市場影響。深交所在《指引》中明確,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不得
在為保薦對象提供股改服務期間,保薦機構及其關聯方不得自營或者通過客戶資產管理等形式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保薦機構應當提醒保薦對象的高級管理人員及其控股股東等重要關聯方,不得利用股權分置改革內幕信息買賣保薦對象的股票。 針對部分保薦人一人身兼多家上市公司保薦人角色的問題,《指引》要求,保薦機構應當指定一名保薦代表人具體負責一家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保薦工作。該保薦代表人在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程序完成前,不得同時負責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權分置改革保薦工作。 據介紹,在前一階段股改中,交易所發現部分保薦人在方案制定中馬虎從事,制定的方案欠缺周詳,因此在《指引》中特別提出要求,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應當深入了解上市公司存在的各種情況,充分發揮協調平衡作用,認真履行盡職調查和核查義務,協助上市公司及其股東制定切合公司實際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