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證券被判非法吸儲 七名自然人被告均要上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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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01日 01:53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8月31日,德隆系下屬德恒證券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罰金1000萬元。德恒證券包括原總裁在內的7名被告人均被判有罪。德恒證券的律師認為法院認定的一些事實有誤,并對所依據的法律有不同的看法,表示有可能進行上訴。 由于是“德隆系”第一個公開審理的刑事案件,德恒證券的審理被稱為“德隆系刑事第一案”。德隆系下的其他金融企業包括金新信托、南京國投、伊斯蘭信托等金融機構或
根據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被告單位德恒證券公司未獲得國家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對資產管理業務的專項批準,面向社會不特定的413家單位和不特定的772名個人,以出具承諾書、與客戶簽訂國債委托投資合同、國債購買及托管合同、受托管理合同及補充協議等多種形式,違背國家有關法律規定,以承諾到期后歸還委托資產本金,并以支付3%至22%左右固定收益率為誘餌,非法開展資產管理業務,變相吸收公眾存款208億余元,數額巨大,且造成案發后尚有68億余元客戶資金沒有兌付的嚴重后果,嚴重擾亂了國家金融秩序,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鑒于上述評判,法院判處德恒證券交納罰金1000萬元,同時,德恒證券的7名主管人員均由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而獲刑,原公司總裁韓新林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30萬元,原副總裁郭建偉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25萬元,原副總裁邵義政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并處罰金25萬元,原副總會計師李普選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20萬元,原總裁助理兼資產管理部總經理王政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20萬元,原投資管理部總經理王維剛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緩刑2年、并處罰金10萬元,原計劃管理部總經理謝云燕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緩刑2年、并處罰金10萬元。 對于法院以上的判決,德恒證券的律師們表示正在進行商討,并且“傾向于提出上訴!币晃魂愋盏穆蓭熣J為,法院的判決書寫得非常認真并且詳細,但認定的一些事實有誤,并且對其所依據的法律是否妥當有不同的看法。 隨著德恒證券刑事案的落幕,那些委托其進行理財的413家法人機構則更關心他們的委托資產是否能夠追回本金,以及能追回多少比例。德恒證券的民事大訴訟也將隨之展開。 作者:本報記者 安明靜 發自北京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