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吳清:創新要根據自身條件循序漸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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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15日 08:30 中國證券報 | |||||||||
(記者 夏麗華 周滬) 證監會機構部主任吳清透露,證監會正在加快對規范的集合理財產品、專項理財產品的審批,并于日前完成了對首項專項理財產品的評審。他說,創新不是少數公司的事情,而是多數公司的事情,但要根據自己的條件循序漸進。
吳清說,現在正常經營的證券公司有117家,整體狀況在向好的方向發展,整個行業正處在前所未有的機遇期。 他說,創新不僅是在增量上尋找新的產品,在現有的產品業務里面也有可以挖掘的地方。同時,創新中必須有制度的變革,如果沒有制度配合,創新只能是一種奢談,包括交易制度、結算制度、托管制度、融資安排等,都是創新所需要的條件。但是,創新一定要在風險可控、可測、可承受的前提下創新。他說,推出創新業務本身會有一些風險控制的安排,同時創新本身也是風險分散和風險管理的工具,創新一定要與風險控制結合起來。同時今天創新有了很好的技術支持,可以迅速地進行擴張,可以設計出非常復雜的產品,可以有比較好的便利的銷售渠道、方式,要利用好這種后發優勢。 關于創新與放松管制的矛盾,吳清說,證監會在內的整個金融監管機構都意識到了這個問題,即怎么加強監管的同時,突破對創新的管制。比如證監會要成立證券公司創新工作小組就是一個嘗試。他說,現在證券公司是不是已經具備了風險控制的能力或機制是需要考慮的問題,所以現在還是要根據公司的情況進行分類管理,逐步放寬,比如去年先放寬到優質的、有風險控制能力的公司,今年準備將部分創新類產品擴展到合規類證券公司。 吳清強調,創新有不同程度、不同類別、不同層面的創新,創新不是少數公司的事,是多數公司的事情,但要根據自己的條件循序漸進。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