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證門檻大大提高 中小板公司無緣權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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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8日 02:16 每日經濟新聞 | |||||||||||
滬深交易所分別發布《權證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權證門檻大大提高 蔚霆 蔡戰波 每日經濟新聞 日前,滬深交易所分別發布了《權證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這表明權證產品在11年之后即將重返中國證券市場。
《暫行辦法》與6月中旬公布的征求意見稿相比,在權證的發行、交易、行權和監管等方面都提高了門檻,更加突出風險控制。由于股本規模的限制,中小板公司無緣權證。 意見稿規定,權證標的股票最近20個交易日流通股份市值不低于10億元、流通股股本不低于2億股,《暫行辦法》分別提高到30億元和3億股。《暫行辦法》還增加了持有1000份以上權證的投資者不得少于100人這一條款,同時將權證的最短存續時間由3個月延長至6個月。 與意見稿相比,《暫行辦法》對應提供履約擔保的發行人進行了更為嚴密的界定:由標的證券發行人以外的第三人發行并在交易所上市的權證,發行人應按照下列規定之一,提供履約擔保:通過專用賬戶提供并維持足夠數量的標的證券或現金,作為履約擔保;提供經交易所認可的機構作為履約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人。 關于權證的交易,《暫行辦法》規定,單筆權證買賣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00萬份,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01元,權證買入申報數量為100份的整數倍。在權證的漲跌幅限制方面,《暫行辦法》 比意見稿中規定的漲跌幅縮小了。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在《暫行辦法》中取消了對中小板公司發行權證的特別規定,中小板公司將與主板公司執行統一的發行標準。而根據標的股票流通股股本不得低于3億股的發行條件,50家中小板公司將沒有資格發行權證。 市場人士張衛星昨天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對于權證這樣一種創新產品,沒有成熟的市場經驗,提高發行門檻主要是為了控制市場波動,防止不必要的風險,配合股權分置改革。對于取消中小板公司發行權證的特別規定,張衛星表示很正常,因為權證的發行不應搞特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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