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所認為國債期貨和股指期貨可以擇機推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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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31日 14:22 證券日報 | ||||||||
本報記者 肖 雷 最新的一期上證聯合研究計劃課題報告認為,我國開設國債期貨和股指期貨的基本條件已經具備,可以擇機推出。 報告認為,作為風險管理和控制的有效工具,適時、科學地推出交易所衍生品是完
因此,報告認為,我國交易所衍生品應優先發展股指期貨和利率期貨。同時,我國國債市場和股票市場的發展、機構投資者的逐步壯大、監管體系和期貨市場的完善都為國債期貨的重新推出和股指期貨開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礎。另外,包括上證180指數、新華指數在內的各種指數已經或者正在得到市場的廣泛認同,統一指數也已經開發成功并在試運行。這些都為國債期貨的重新推出和股指期貨開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礎,開設國債期貨和股指期貨的基本條件已經具備,可以擇機推出。 報告認為,金融衍生品交易場所的選擇應采取整合模式,同時從操作層面上講,以ETFs為標的推出一系列期貨和期權產品,是金融衍生品市場建立初期最優的選擇。 報告同時指出,我國金融衍生產品發展必須制度先行。當前制度建設的首要任務是要統籌規劃,建立發展交易所衍生品的多層次制度體系:既包括直接針對衍生品市場的法律和規章,與衍生品市場參與者相關的法律規定,也要包括在政府的法律授權下,各交易所制定的交易所交易規則、實施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