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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慎選擇交易對手
而事實上,縱覽內地理財產品,有不少掛鉤某國際金融機構的指數或是投資某類國際大行發行的票據等理財產品,應該如何防范這類產品信用風險?
戴偉愉表示,投資者在購買理財產品時,要先弄清楚理財產品的直接發行商是誰。一般國內發行的結構性理財產品,發行人都是國內銀行,就是說投資者首先要顧慮的是境內銀行的信用風險。
一般而言,國內的結構性理財產品的本金都是放在國內,只是利用本金產生的利息在海外市場進行投資。一般是通過期權或者利率互換等手段,與市場中的國際大行進行風險對沖,獲取收益。
例如銀行發行了1000萬元的理財產品,通過銀行間市場拆借等方式產生了50萬元利息收入,于是銀行就拿這50萬元到國際市場上買入某種看漲期權等,條件達成,就形成了收益。如果條件未達成,收益就實現不了,期權費也損失了,不過由于期權有杠桿作用,損失也較少。
“在這種情況下,本金一般有保障,只要國內金融機構沒有出現問題,投資者的資產危險性就不大。”戴表示。
對于這種產品的風險,民生銀行(600016.SH)金融市場部交易中心總經理鄭翔表示,銀行通常在國際市場上與國際金融機構做對沖交易,其中所受到的損失一般會由境內銀行來分擔,而不會直接讓客戶來承擔。他認為,銀行在國際市場上的對沖交易對手是誰,這不應該是投資者關注的主要問題。
但雷曼事件后,這種看法或許有所改變。針對目前部分銀行結構性理財產品收益不佳,有的甚至受美國金融危機影響情況不明,銀監會紀委書記王華慶提醒內地商業銀行審慎選擇交易對手。目前,內地銀行結構性理財產品,大多與國外投資銀行進行交易,按照“了解你的交易對手”的原則,審慎選擇交易對手,仍然是銀行設計結構性產品的重中之重。
“對沖對手的信用風險也應該注意,因為這對理財收益率也有影響。” 戴偉愉說。例如利率互換中,雙方約定交換利率4次,這個利率的差額為部分理財收益;如果這個交易對手突然破產,利率互換協議則不能正常執行,這樣理財產品的收益就會受到影響。
注意投資標的風險
不過對于投資者來說,與大多數結構性產品相比,銀行QDII產品的風險更大。在QDII投資中,境內銀行只是銷售機構,而且QDII是全部本金外出投資。
“因此這時投資者應該要注意的是投資標的的信用風險。”戴偉愉說。例如銀行QDII此前投資范圍都是評級AA以上境外的結構性票據及貨幣市場,但目前大行紛紛倒閉,其發行的票據評級也有可能變動,因此投資者要密切留意。
不過無論是結構性理財產品還是QDII,在說明書中,投資者很難得知掛鉤海外投資產品的詳細資料。例如某款QDII產品說明書上注明:此產品投資國際大行的基金產品和票據產品的組合,但投資者很難知道這些基金和票據又投資了什么,而無從知曉這些投資標的的風險如何。
戴表示,在全球金融機構動蕩、流動性缺乏的時刻,投資者在選擇海外理財產品的時候,要關注掛鉤的產品流動性是否足夠,“例如相比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或者票據,黃金以及外匯市場的流動性更強。”當然,同時還要結合這些掛鉤或者投資標的市場的趨勢,來判斷是否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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