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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爾街內幕交易調查風暴:這一次是大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9日 01:05  新世紀-財新網

  本刊特派華盛頓記者 李增新

  內幕交易調查風暴再襲華爾街

  誰是大魚?

  對華爾街,今年的感恩節又不尋常。假期前的三個工作日,四家大型對沖基金被查抄,至少三家開始接受調查,商業情報網絡雇員遭捕。曼哈頓知名白領犯罪辯護律師的黑莓手機被涌入的信息和電話“沖爆”……一些對沖基金和投行大佬,要加倍珍惜這次團圓機會了。

  涉及內幕交易的案件不見刀光血影,卻更加曲折跌宕、環環相扣:

  10月26日,搜集和提供內幕信息的商業情報公司Broadband Research主管金努坎(John Kinnucan)通過電郵向20家對沖基金客戶發出警告:兩位聯邦調查局(FBI)干員不期而至,明顯已監聽其手機通話許久,他們堅信他提供內幕消息,并要求為FBI佩戴監聽設備。

  11月19日周五晚,《華爾街日報》網站爆出美國執法部門將依據已開展三年的調查結果采取行動。11月22日,周一,為防備涉案公司和人員銷毀證據,FBI對三家對沖基金展開搜查、收繳交易記錄和公司文件;周二,查抄第四家對沖基金,對更大規模的三家公司發出傳票;周三,本輪行動中首次逮捕嫌疑人,某“專家人脈網絡”(expert network)公司雇員被捕。

  華爾街風聲鶴唳。僅僅在一年前,涉案2100萬美元的拉賈拉特南(Raj Rajaratnam)的帆船集團(Galleon Group)還被官方稱為美國對沖基金內幕交易的最大案件,紀錄似乎馬上就要被刷新。

  在2009年主持審理拉賈拉特南案件的紐約南區聯邦法官巴拉拉(Preet Bharara)也是本次行動的牽頭人之一。今年10月21日,他在紐約市律師協會發表演說,稱華爾街內幕交易十分猖獗,并有上升趨勢,告誡在場律師要忠于職守,成為違法交易的“解毒藥”。事后看來,這次講話正是對內幕交易的宣戰和采取行動的先兆。

  但至此,上述行動并不意味著當事公司已被證實違法。不過,有限的信息還是顯示一些突出跡象:

  第一,政府采取聯合行動,打擊對象是相互關聯的完整網絡。在22日的行動中,FBI幾乎在同時查抄了位于紐約州的Level Global Investors、康涅狄格州的Diamondback Capital Management和馬薩諸塞州的Loch Capital Management。美國證監會(SEC)執法部門副主任弗萊斯德(Scott Friestad)就表示,SEC從拉賈拉特南案23名被告人中得到的經驗是,內幕信息總能持續不斷地供應,必然存在相當復雜的信息交易網。

  第二,案件的一條主線是拉賈拉特南案的延續。在周一查抄的三家公司中,Loch Capital創始人麥克-斯威尼兄弟(Timothy和Todd McSweeney)與帆船集團案中已經認罪的佛圖納(Steven Fortuna)交往甚密。在周三逮捕的“專家網絡”雇員朱丹程莊(音譯,Don Ching Trang Chu),則敗于已認罪的對沖基金經理“李周明”(音譯,Richard Choo-Beng Lee)與FBI聯合上演的“竊聽風云”。

  第三,條條線索指向對沖基金SAC Capital Advisors老板史蒂文?科恩(Steven Cohen)。Level Global與Diamondback Capital均由科恩的前任下屬在離開SAC后創立。到了周二,資產規模為160億美元的SAC證實已接到法院傳票。福布斯雜志在2009年估計,科恩身價為105億美元,位列全球第87位,遠高于案發前排在236位的拉賈拉特南。

  如果說“專家網絡”是小蝦,周一查抄的三家公司仍只是“小魚”。其實三家公司已屬大型對沖基金,但他們與第四家被搜查的Balyasny Asset Management相似,資產規模均不超過50億美元。

  與SAC同日接到傳票的還有Janus Capital Group(資產規模1170億美元)和威靈頓管理公司(Wellington Management,資產規模4480億美元)。此前三只“小魚”也是先接到傳票后被查抄。三家巨型對沖基金公司,正是金努坎在10月預警郵件的20家機構的一部分,其他如Citadel Asset Management, MFS Investment Management尚未證實。

  從麥道夫到拉賈拉特南到科恩,一個共同特點是,他們的對沖基金收益率遠高于行業水平,SAC旗下投資產品自1992年以來竟保持年均30%的回報率。

  問題是,科恩是不是終點?在同時展開的相對傳統的并購內幕交易案中,政府可能正在調查高盛公司作為投資顧問參與的兩起醫療領域并購案——2007年Astra Zeneca收購Med Immune,2009年Abbott Laboratories收購Advanced Medical Optics。被收購公司股價都在消息公布之前的幾個交易日內上漲超過五成。據報道,瑞銀集團和保德信集團(Prudential Financial)各自的基金管理公司、德意志銀行,已因類似原因收到傳票。

  無怪乎,美國政府展開行動的當天,高盛公司、摩根士丹利、花旗集團、美國銀行和美國大通銀行股價齊跌,引領美國股市在一天內市值蒸發150億美元。

  從內幕信息的出處來看,也可能涉及諸多行業巨頭的管理層。涉案對沖基金的投資組合中,有蘋果、高通、谷歌、eBay、甲骨文等股票,若這些IT巨頭中存在“內鬼”顧問,也將是執法部門的重點打擊對象。

  “令人氣憤的是,這些想盡辦法獲取內幕消息的人,本就是現代金融市場中處于最有利地位富有知情人士。”巴拉拉在演講中說。美國聯邦法院、SEC與FBI上演的“終極無間”會止于華爾街投資機構的哪一個梯隊、揪出怎樣的金融大鱷,真相只有在層層迷霧剝開后才能見分曉。

  灰色地帶邊界

  內幕交易案一向充滿爭議:行業數據采集、分析、散發和從業人士——“專家網絡”一直處在監管的灰色地帶。但對政府來說,一旦開戰執法,不可避免地要在灰色地帶中劃出一條清楚的邊界。

  反對從嚴懲治的一方認為,內幕交易至多為瀆職、玩忽職守,而不該像“專家網絡”公司朱丹面臨的證券詐騙(securities fraud)和電匯詐騙(wire fraud)的重罪指控。

  問題是,美國至今沿用的1934年《證券交易法》并沒有一項“內幕交易罪”,更沒有對“內幕交易”的定義。該法只是含糊地規定,“以操縱和欺騙手段購買或銷售證券”及“任何對其他個人構成欺騙或詐騙的行為、業務或商業活動”都為非法。

  這種情況下,執法部門的尺度成為惟一準繩。前SEC官員艾金斯(Paul Atkins)表示,當信息具有非公開的事實性,而當事人負有保密責任卻傳遞、泄露信息時,就構成了內幕交易。但在現實中,這“二元要素”構成的準繩卻不那么直白。

  今年9月,SEC對佛羅里達東岸鐵路公司的兩名雇員提出起訴,認為他們透露公司將被收購的消息,使自身和親友通過買賣認股權證獲益100萬美元。但實際上,兩位雇員并非公司管理層,他們做出判斷依據的是肉眼觀察——一些西服革履商務人士的頻繁到訪;此外,其中一名工程師被上級指派清查火車頭、掛車、貨車箱和集裝箱的數量及狀況。這種自身判斷做出的結論,是否也屬于內幕交易,而它又會促使投資機構分析師的行為準則發生哪些變化?

  正如巴拉拉所說,內幕交易的新跡象是不再局限于華爾街,而蔓延到了主街。除了傳統的并購案,“專家網絡”和普通分析人士都已開始在供應鏈條上大做文章。

  比如,RBC Capital Markets一名分析員曾告訴客戶:“蘋果上調了iPad四季度銷售預測,但2011年生產計劃不變,仍為4000萬臺;2011年1月,蘋果將停止生產現版iPad,開始生產下一代。”這些關鍵信息造成了蘋果股價波動。

  另一起爭議案件,是美國零售連鎖店Big Lots將研究公司Retail Intelligence Group告上法庭。后者通過最原始的店前停車位計數(以推斷顧客流量)、與顧客面談、收集72位店面經理的調查問卷后,得出結論:Big Lots利潤增長已大幅下降。報告傳出后,Big Lots股價急跌數日。這種情形下,究竟是研究機構跨過了邊界,還是店面經理應為第一被告?

  美國Gibson, Dunn & Crutcher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喬爾?科恩(Joel Cohen)認為,在麥道夫“龐氏騙局”案中被指失職之后,美國執法和司法部門出現擴大內幕交易定義的傾向,他們不再以打擊個案當事人為重點,而是瞄向更為全局的維護公平環境、確保各方投資人對市場的信心。當然,這種以執法手段彌補法律空缺的做法,也引起對其隨機性和政治干預的擔憂。

  貓鼠游戲

  美國杜克大學法學院教授布埃爾(Sam Buell)表示,破獲內幕交易案有兩大支柱:股價異動(或非正常收益率)和已認罪的“污點證人”。

  包括巴拉拉在內都表示,對內幕交易的普遍程度難以估計,在內幕交易的警匪游戲中,執法部門似乎總會處于劣勢。不過,SEC的策略也在發生變化。美國政府逐漸加強對污點證人的保護,從過去的口頭協議到與政府簽訂正式合同。朱丹落網,既由拉賈拉特南案中的罪犯轉為污點證人破獲。今年以來,SEC與至少16名污點證人簽署了協議。

  另外,美國政府也著重破解日益復雜、先進的“專家網絡”,以此出發引出“大魚”。

  “專家網絡”一般由現任或前任企業雇員構成;服務客戶是內幕信息的需求方——對沖基金、共同基金、投資銀行中的交易員、分析師,及有需要的律師行;內幕信息的提供方則一類出自一般實體企業,另一類是有機會獲取信息的投資業內人士。他們由“專家”招募,通過電話、郵件、面談傳遞內幕消息,獲得一小時數百美元的回報。

  “專家網絡”公司正是內幕信息交易的中間人,收入來自于客戶的咨詢費,其中一部分支付顧問。研究機構Integrity Research Associates在2009年做出的一份調查顯示,有三分之一機構投資者使用“專家網絡”服務。

  在技術領域,雙方也在競賽。前聯邦檢方律師米勒(Stephen Miller)認為,技術進步是一把雙刃劍。好處是,以時間記錄的電子信息理論上可以在服務器上永久保存。但另一方面,由Facebook、Twitter和其他社交工具傳遞的坊間傳聞,將一幅極度復雜、凌亂的馬賽克拼圖擺在執法者面前,信息買賣與憑此做出的交易之間的聯系被完全割裂。

  據了解,一些“專家網絡”公司在招募顧問之初,就會用現金方式購買只有WiFi功能的網絡瀏覽器(如iPod touch);專家與顧問專機專用,新設立專門的郵件幾戶;他們只在公共網絡環境中上網查收郵件;在郵件中,也只談及下次會面的時間和地點。FBI的最佳應對是派出“污點證人”竊聽獲取證據,但至少“永久留存”的電子痕跡已經成為防范對象。

  除了傳統的并購案信息,“專家網絡”也已向更為隱秘、甚至需要更多技術加工的供應鏈條領域拓展。此外,如SEC控書中描述的,朱丹曾說,新興市場越來越受追捧,亞洲國家宏觀政策、行業規定和數據,都成為客戶的新寵。

  不過,病毒總會走在殺毒程序之前,碩鼠并不會被根除,政府卻不能因此放棄努力,學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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