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雙豐收:職權極大擴張 高盛5.5億美元求和解
認錯、認罰但不認罪,高盛案達成和解;金融監管改革過會,美國證監會雙豐收
□ 本刊特派華盛頓記者 李增新 | 文
對于美國參議院的民主黨議員和高盛來說,7月15日都是一個解脫的日子。就在參議院以60比39的多數票通過了金融監管改革法案后不久,美國證監會(下稱SEC)在其網站上宣布,與高盛就此前的一宗衍生品案達成和解,高盛同意支付5.5億美元罰金,并改善內部治理和經營活動。高盛一舉成為歷史上支付最高罰金的證券公司。
在SEC公布的一份聲明和兩份法院文件中,高盛承認,“在2007年2月發行Abacus 2007-AC1合成抵押債務債券(下稱合成CDO)的市場推廣中,所披露的信息不完全。特別是,高盛錯誤地在市場推廣文件中稱基礎證券組合‘是由ACA Management公司挑選的’,而沒有披露保爾森基金公司的參與,而保爾森基金的經濟利益恰是與CDO的投資方相對立的。”“高盛對沒有披露這些事實表示遺憾。”
在整整三個月前的4月16日,SEC在美國紐約州南區法庭對高盛提出起訴,稱其在2007年4月發行合成抵押債務債券(Synthetic CDO)產品“Abacus 2007-AC1”時,沒有向投資者透露對沖基金保爾森公司(Paulson & Co。)進行“做空”交易的事實,而后者恰恰參與了買賣雙方用于對賭的基礎證券的挑選。由此作為“獨立第三方”證券挑選人和投資人的ACA,以及后來加入的投資者德國工業銀行(IKB Deutsche Insutrialbank)總共損失近10億美元。此外,高盛最終也加入到投資者行列并遭受9000億美元損失。保爾森基金公司和其創始人約翰·保爾森(John Paulson)并不在被告之列。(參見本刊2010年第17期“高盛信譽之戰”)
知情人士先前透露,高盛希望達成一項全面和解協議,能夠避免認罪并“一勞永逸”地脫身此案;在另一邊,SEC希望這一和解不影響其針對高盛的其他案件調查,更不要妨害美國司法部門可能對高盛職員提出的刑事起訴;此外,SEC還要求高盛能夠做出全面改革。
在當天的協議中,雙方的要求都有所體現。
—高盛雖然改變強硬立場,做出了前述的“悔過”聲明,但并不代表認罪;根據協議,高盛不再需要表明認罪或不認罪的立場。高盛將支付2.5億美元至一項“公平基金”(Fair Fund),用來賠付受損客戶的損失,另外3億美元將付給美國財政部。
此外,高盛還必須改革管理體系和經營模式,包括強化內部法律事務委員會的職能、加大合規人員配置、設立外部監督機制,特別是強化內審和信息披露。SEC稱與高盛達成諒解的前提包括目前高盛正在進行的全面綜合內部整頓。實際上,高盛在5月成立的“業務標準委員會”,正是本次整頓的標志性舉措。
高盛認錯、認罰但不認罪,其股價在當日收盤前猛漲4%以上。
—SEC兩大顧慮也基本解決。SEC表示,協議并不排除它在過去或將來對高盛的其他產品和經營行為提出起訴,亦不妨礙與其他政府部門、組織或個人對高盛提出的民事或刑事訴訟。
行業數據顯示,高盛在2007年房地產泡沫破裂之前,總計“創造”和銷售過25個類似產品,并在房價暴跌后,與“看多”的投資方做出相反決策的一方可能獲利。市場人士猜測,目前SEC還在調查高盛承銷的Hudson Mezzanine 2006-1, Anderson Mezzanine 2007-1和Timberwolf I等產品的開發和銷售過程。
SEC執法部門主任羅伯特·庫薩米(Robert Khuzami)在新聞稿中稱,該案對所有華爾街公司來說都是一個慘痛的教訓:“無論產品多么復雜、投資者如何老到,如果違反了坦誠態度和公平待遇的基本原則,都將受到嚴厲處罰。”
當然,達成協議并不是案件的終結,懸而未決的問題有:
第一,協議還需要法官芭芭拉·瓊斯(Barbara Jones)的批準判決才能生效。SEC對美國銀行收購美林過程中,對后者巨虧信息披露不實一案中,法官就曾駁回雙方的和解協議。
第二,本案的另一位被告—該產品的主要負責人法布雷斯·托雷(Fabrice Tourre)并不在協議覆蓋的范圍內。在4月的控告書中,SEC雖然對托雷的行為和對交易的關鍵作用作出了描述,但在提出違反信息披露原則的“四大罪狀”中,并沒有區分指向不同的被告。自案發后,托雷就在帶薪休假,他在該項民事訴訟中下場如何,是否會面臨司法部的刑事指控,還都不得而知。
第三,2.5億美元如何賠付“受害人”。此案中涉及的兩大受損客戶為德國工業銀行和ACA Management的母公司ACA Capital Holdings。后者投資的部分,經過打包重新銷售,已將風險轉至荷蘭銀行集團(ABN Amro),荷銀后又被蘇格蘭皇家銀行收購。
SEC在起訴書中認為,該筆交易中,德國工業銀行損失約1.5億美元;蘇格蘭皇家銀行承擔了8.4億美元虧空。這樣,高盛賠付的2.5億美元約占控書聲稱數額的四分之一,兩大“苦主”是否按照相應比例獲賠?賠償流向國外金融機構,是否會引起民眾甚至法官的反感?
SEC在4月的起訴書中寫道,“這樣的合成CDO,通過放大美國房地產市場的損失,對這次金融危機的爆發作出了‘貢獻’。”
不過,SEC馬上就可獲得急需的工具和資源,對資本市場進行大刀闊斧地改革,改變市場的交易規則和金融機構的行為模式。因為就在當天宣布與高盛達成協議的兩個小時前,美國金融監管改革的最后一道難關—參議院,已經通過了70多年來最重大的法案。
此前的6月30日,美國眾議院通過了金融監管改革法案的兩院妥協后的版本。但由于美國民主黨在參議院的席位只有59個,再加上西弗吉尼亞民主黨參議員羅伯特·伯特(Robert Byrd)的去世和另一位黨內議員的反對,民主黨離過關至少還差三票。
不過到了上周,三位共和黨議員—馬薩諸塞的斯考特·布朗(Scott Brown)、緬因州的蘇珊·柯林斯(Susan Collins)和奧林匹亞·斯諾(Olympia Snowe)分別表示了支持,使法案最終在15日以60票對39票通過。
當然,三位議員也分別在最終版本中實現了有利于本州的主張:弱化對資產管理公司和基金公司的限制(布朗);弱化對銀行將信托優先證券作為一級核心資本的限制(柯林斯);將不受“消費者金融保護署”監管的小銀行規模從100億美元提高至150億美元(斯諾)。
新監管法案給了監管機構極大的“相機處置”的決策權,接下來就輪到他們來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SEC正是其中獲得極大擴張的機構之一:衍生品市場、對沖基金、私募基金、信用評級公司、公司信息披露、金融機構高管薪酬等監管職權,全部落在SEC,經費和人力也會由此大幅擴充。
揭開高盛舊案,意味著平息眾怒的工程告一段落;改革立法將由總統簽字生效,預示著翻開建規立制的新篇章。SEC主席瑪麗·夏皮羅(Mary Schapiro)在7月15日雙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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