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nèi)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等情況
1、安徽華茂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2014 年度分紅派息方案已獲 2015 年 5 月 12 日召開的公司 2014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分配方案的具體內(nèi)容為:按 2014 年末總股本943,665,009 股為基數(shù),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fā)現(xiàn)金股利 0.50 元(含稅),共分配47,183,250.45 元;2014 年度不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實施期間公司股本總額未發(fā)生變化。
3、本次實施的分配方案與公司 2014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實施分配方案距離公司 2014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時間未超過兩個月。
二、本次實施的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xiàn)有總股本943,665,009股為基數(shù),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0.5元人民幣現(xiàn)金 (含稅;扣稅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證券投資基金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元,權益登記日后根據(jù)投資者減持股票情況,再按實際持股期限補繳稅款a;對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業(yè),本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fā)生地繳納)。
【注:根據(jù)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nèi),每10股補繳稅款0.075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025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三、分紅派息日期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15年07月09日,除權除息日為:2015年07月10日,現(xiàn)金紅利發(fā)放日為:2015 年 7 月 10 日。
四、分紅派息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15年7月09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微博]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五、分配、轉增股本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xiàn)金紅利將于2015年7月10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2、以下A股股份的現(xiàn)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派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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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咨詢機構
1、咨詢地址:安徽省安慶市紡織南路 80號
郵政編碼:246018
2、咨詢聯(lián)系人:羅朝暉 高柱生
3、咨詢電話:0556-5919977
4、傳真電話:0556-5919978
七、備查文件
1、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確認有關分紅派息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2、董事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的決議;
3、股東大會關于審議通過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的決議。
特此公告
安徽華茂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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