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693股票簡稱:東百集團編號:臨2013—013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于2015年4月13日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在東百大廈17樓會議室召開,會議通知已于2015年4月8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長朱紅志女士主持,應出席會議董事九人,實際出席會議董事八人,副董事長魏立平先生因個人原因未能親自出席會議,委托董事劉夷先生代為出席并表決;公司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與會董事以記名投票方式審議通過如下議案:
一、《關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金額的議案》(具體詳見同日公告)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項議案事前認可并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認為:該項日常關聯交易為公司日常經營所需交易,有利于交易雙方獲得合理的經濟效益;該項日常關聯交易定價公允合理,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且董事會在審議該事項時,關聯董事回避表決,審議、決策程序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表決結果:關聯董事龍俊先生回避表決,非關聯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該議案。
二、《關于公司會計估計變更的議案》(具體詳見同日公告)
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認為:公司此次會計估計變更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公司實際情況作出的,變更后的會計估計能夠更客觀公正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本次會計估計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權益的情形。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修訂稿)制度全文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網站[www.sse.com.cn]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項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四、《公司獨立董事現場工作制度》制度全文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網站[www.sse.com.cn]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培訓制度》制度全文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六、《公司內部審計管理制度》(修訂稿)制度全文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七、《公司內部控制評價管理辦法》制度全文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5年4月14日
證券代碼:600693股票簡稱:東百集團編號:臨2015—016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會計估計
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概述
根據國家財政部、稅務總局相關規定及公司實際情況需要,并本著會計謹慎性原則,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擬對固定資產折舊相關會計估計進行變更,自2014年10月1日起執行。
上述會計估計變更事項已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亦對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本次變更事項影響金額在董事會審批范圍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會計估計變更情況
(一)變更原因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微博]于2014年10月20日聯合發布了《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自2014年1月1日起,對所有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4號)規定,企業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其折余價值部分,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公司決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對固定資產的會計估計進行變更。
(二)變更前的會計估計
公司現行的會計估計規定:1、設備(物品)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同時具備這兩個條件的,列為固定資產;2、設備(物品)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列為固定資產。具體如下:
類別 | 折舊年限 | 殘值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45年 | 5% |
運輸設備 | 10年 | 5% |
機器設備 | 8-15年 | 5% |
電子設備 | 5年 | 5% |
其他設備 | 5年 | 5% |
(三)變更后的會計估計
本次會計估計變更后,公司自2014年10月1日開始將單位原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折余價值,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折舊年限及殘值率未變。
(四)變更日期
本次會計估計變更自2014年10月1日起執行。
三、本次會計估計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2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等相關規定,對上述會計估計變更采用未來適用法,無需對已披露的財務報告進行追溯調整,也不會對公司以往各年度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影響。經測算,此項會計估計變更對當年度凈利潤的影響金額約為-194.54 萬。
四、獨立董事和監事會的結論性意見
(一)獨立董事關于會計估計變更的獨立意見
公司此次會計估計變更是遵循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公司的實際情況作出的,變更后的會計估計能夠更客觀公正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本次會計估計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權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會計估計變更。
(二)監事會關于會計估計變更的審核意見
公司本次會計估計變更是根據國家財政部等相關部門的規定及公司的實際情況而作出的,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實施本次會計估計變更。
五、備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二)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三)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八屆董事第八次會議相關審議事項之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5年4月14日
證券代碼:600693股票簡稱:東百集團編號:臨2015—015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1、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與關聯方簽署的“合作合同書”及其項下交易構成日常關聯交易,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2、公司認為,“合作合同書”及其項下交易屬于公司日常業務中發生的持續性交易行為,不具有排他性,公司不會因該等協議及其項下交易對關聯人形成依賴。
一、日常關聯交易基本情況
(一)日常關聯交易概述
1、深圳瑪絲菲爾時裝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瑪絲菲爾公司”)與深圳瑪絲菲爾噢姆服飾有限公司(下稱“噢姆公司”)在公司設立專柜用于銷售其旗下品牌服裝“Marisfrolg”、“Masfer.su”、“ZHUCHONGYUN”和“AUM”,雙方形成購銷合同關系。根據實際經營情況,瑪絲菲爾公司預計2015年度品牌銷售形成的日常關聯交易采購金額將不超過2,300萬元,合同收費金額將不超過150萬元;噢姆公司預計2015年度品牌銷售形成的日常關聯交易采購金額將不超過170萬元,合同收費金額不超過10萬元。
2、福州依菲商貿有限公司(下稱“依菲商貿公司”)近年來在公司設立專柜銷售“金利來”品牌服飾,雙方形成購銷合同關系。根據實際經營情況,依菲商貿公司預計2015年度品牌銷售形成的日常關聯交易金額將不超過260萬,合同收費金額不超過30萬元。
3、根據上交所[微博]《股票上市規則》10.1.3、10.1.5條之規定,瑪絲菲爾公司、噢姆公司和依菲商貿公司系本公司關聯人,本公司與瑪絲菲爾公司、噢姆公司和依菲商貿公司之間發生的交易構成關聯交易,因此,需要確認2015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發生金額。
(二)日常關聯交易的審議程序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金額的議案》,公司董事會就上述議案進行表決時,關聯董事龍俊先生回避表決,非關聯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通過了該議案。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項日常關聯交易事前認可并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該日常關聯交易事項為公司日常經營所需,有利于交易雙方獲得合理的經濟效益;上述日常關聯交易定價公允合理,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且該關聯交易事項的審議、決策程序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上述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金額在公司董事會審批權限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三)公司201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實際執行情況
關聯交易 類 別 | 關聯人 | 2014年度預計金額(萬元) | 2014年度實際發生金額 (萬元) | 預計金額與實際發生金額差異較大的原因 |
向關聯人 采購商品 | 深圳瑪絲菲爾時裝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2,361.70 | / |
深圳瑪絲菲爾噢姆服飾有限公司 | 125 | 94.17 | / | |
福州依菲商貿有限公司 | 270 | 258.69 | / | |
收取關聯人合同收費 | 深圳瑪絲菲爾時裝股份有限公司 | / | 142.34 | / |
深圳瑪絲菲爾噢姆服飾有限公司 | / | 3.59 | / | |
福州依菲商貿有限公司 | / | 22.99 | / |
(四)公司2015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發生金額
關聯交易類別 | 關聯人 | 2015年度預計金額(萬元) |
向關聯人采購商品 | 深圳瑪絲菲爾時裝股份有限公司 | 2,300 |
深圳瑪絲菲爾噢姆服飾有限公司 | 170 | |
福州依菲商貿有限公司 | 260 | |
收取關聯人合同收費 | 深圳瑪絲菲爾時裝股份有限公司 | 150 |
深圳瑪絲菲爾噢姆服飾有限公司 | 10 | |
福州依菲商貿有限公司 | 30 |
二、關聯方介紹和關聯關系
(一)關聯方的基本情況
名稱 | 深圳瑪絲菲爾時裝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時間 | 1999年11月5日 |
工商注冊號碼 | 440301501135193 |
注冊資本 | 36,900萬元 |
實收資本 | 36,900萬元 |
注冊地址 | 深圳市福田區車公廟天祥大廈2D |
經營范圍 | 生產經營各類服裝、飾品、手提包及鞋、帽;從事上述產品、服裝面料、輔料、陳列道具和展示道具的批發、零售、進出口及相關配套服務;經濟信息咨詢;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 |
法定代表人 | 朱崇惲 |
名稱 | 深圳瑪絲菲爾噢姆服飾有限公司 |
成立時間 | 2013年5月13日 |
工商注冊號碼 | 440301107278176 |
注冊資本 | 100萬元 |
實收資本 | 100萬元 |
注冊地址 | 深圳市福田區泰然四路25號天安數碼時代大廈B座3樓301 |
經營范圍 | 經營各類服裝、飾品、手提包及鞋、帽;從事上述產品、服裝面料、輔料、陳列道具和展示道具的批發、零售、進出口及相關配套服務;經濟信息咨詢;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 |
法定代表人 | 張芳 |
名稱 | 福州依菲商貿有限公司 |
成立時間 | 2011年9月6日 |
工商注冊號碼 | 350102100106392 |
注冊資本 | 88萬元 |
實收資本 | 88萬元 |
注冊地址 | 福州市鼓樓區加洋路87號三樓 |
經營范圍 | 服裝批發、代購代銷 |
法定代表人 | 李旭升 |
(二)與上市公司的關聯關系
1、姚建華先生及其配偶朱崇惲女士系瑪絲菲爾公司、噢姆公司實際控制人,姚建華先生通過直接方式和間接方式持有上市公司8.27%的股份,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第七章第一節10.1.5條規定,瑪絲菲爾公司、噢姆公司構成上市公司的關聯人。
2、公司副總裁李鵬先生的配偶李旭升女士系依菲商貿公司控股股東暨執行董事,根據《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第七章第一節10.1.3、10.1.5條規定,依菲商貿公司構成上市公司的關聯人。
(三)履約能力分析
1、姚建華先生及其配偶朱崇惲女士系瑪絲菲爾公司、噢姆公司實際控制人,瑪絲菲爾公司、噢姆公司旗下品牌包括“Marisfrolg”、“Masfer.su”、“ZHUCHONGYUN”和“AUM”,盈利能力較強,且歷年銷售穩健,具備充分的履約能力。
2、依菲商貿公司系“金利來”品牌服飾在福建區域的唯一總代理商,目前依法存續且經營正常,具備正常的履約能力,不會給交易雙方的經營帶來風險。
三、關聯交易定價政策
(一)公司與瑪絲菲爾公司、噢姆公司就品牌銷售訂立了系列《合作合同書》,雙方對合作條件、支付方式、供應商管理和違約責任等內容均做出了約定。
(二)公司與依菲商貿公司就“金利來”品牌服飾銷售簽訂了系列《合作合同書》,雙方對合作條件、支付方式、供應商管理和違約責任等內容均做出相應約定。
(三)公司與瑪絲菲爾公司、噢姆公司及依菲商貿公司之間關聯交易主要定價政策為:根據市場原則公允作價。
瑪絲菲爾公司、噢姆公司及依菲商貿公司承諾,在同等交易條件下將與其他供應商承擔相同的合作條件。
四、進行關聯交易目的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公司與瑪絲菲爾公司、噢姆公司和依菲商貿公司之間的合作系公司正常業務發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經營效益,交易價格依據市場條件公平、合理地確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行為。
本次交易對公司的獨立性沒有影響,對關聯方不會形成依賴。
五、備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二)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相關審議事項之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4月14日
證券代碼:600693股票簡稱:東百集團編號:臨2015—014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于2015年4月13日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在東百大廈17樓會議室召開,會議通知已于2015年4月8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林越先生主持,應出席會議監事三人,實際出席會議監事三人,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經與會監事認真審議,本次會議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如下議案:
一、《關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金額的議案》(具體詳見同日公告)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該項關聯交易為公司日常經營所需,定價合理、公允,未損害公司及非關聯股東的利益,審議、決策程序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因此一致通過此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關于公司會計估計變更的議案》(具體詳見同日公告)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會計估計變更是根據國家財政部等相關部門的規定及公司的實際情況而作出的,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實施本次會計估計變更。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公司監事會現場工作制度》制度全文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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