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網1月11日訊 上海新梅 (600732)周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15年1月9日收到公司股東上海開南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函件,并向公司轉交了證監會[微博]寧波監管局于2015年1月4日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告知書顯示,王斌忠涉嫌超比例持股未公告等證券違法違規一案已調查完畢。經查明,2013年7月至11月,王斌忠實際控制上海開南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開南)、上海騰京投資管理咨詢中心(以下簡稱上海騰京)、上海升創建筑裝飾設計工程中心(以下簡稱上海升創)、蘭州瑞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蘭州瑞邦)、蘭州鴻祥建筑裝飾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蘭州鴻祥)、甘肅力行建筑裝飾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甘肅力行)、上海嘉池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嘉池豐)、胡飛、唐才英、謝瑋、謝志瑩、何國良、聶紅、程求義、黃長印等15個證券帳戶(以下簡稱上海開南賬戶組)進行證券投資。自2013年7月18日起,蘭州瑞邦賬戶開始買入上市公司上海新梅股票后,上海開南賬戶組持續不斷買賣上海新梅股票。
截至2013年10月23日,上海開南賬戶組合計持有上海新梅股票2468.3萬股,占上海新梅全部已發行股份的5.53%,首次超過5%;截至2013年11月1日,該賬戶組合計持有上海新梅全部已發行股份的10.02%;截至2013年11月27日,該賬戶組合計持有上海新梅全部已發行股份的14.86%,其中,上海開南單個賬戶持有上海新梅全部已發行股份的5%,上海嘉池豐賬戶已不再持有上海新梅股票。
上述事實發生之后,上海開南賬戶組在2014年6月13日前,未披露該賬戶組受同一人控制或存在一致行動關系。該賬戶組在2013年10月23日合計持有上海新梅股票首次超過5%以及在2013年11月1日合計持有上海新梅股票10.02%時,均未按照證券法相關規定對超比例持股情況進行及時報告和公告。
王斌忠能夠對上海開南賬戶組進行控制、管理和使用,對該賬戶組享有收益權益并承擔相應風險,是上海開南賬戶組的實際控制人和信息披露義務人。
王斌忠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八十六條有關規定,證監局作出決定:責令王斌忠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的罰款。(全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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