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15元(含稅);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50元(含稅)。
● 扣稅后每股現金紅利:?自然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代扣稅后每股現金紅利暫為?0.1425?元;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代扣稅后每股現金紅利?0.135?元;其他股東公司不代扣所得稅,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0.15元。
● 股權登記日:2014年6月25日
● 除息日:2014年6月26日
● 現金紅利發放日:2014年6月26日
一、通過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大連大楊創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經2014年5月26日召開的公司第二十三次股東大會(201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刊登在2014年5月27日《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網站http://www.sse.com.cn 上。
二、分紅派息方案
1、本次分紅派息以2013年末總股本16,500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50元(含稅),共計派發股利24,750,000.00元,占2013年當年實現可供股東分配利潤的35.72%。
2、發放年度:2013年度
3、每股稅前紅利金額0.15元
4、扣稅情況
(1)對于個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的現金紅利,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有關規定,公司暫按5%的稅率代扣所得稅后進行發放,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0.1425元。
個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在股權登記日后轉讓股票時,所轉讓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將按照上述通知有關規定執行差別化個人所得稅。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實際應納稅額,超過已扣繳稅款的部分,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具體稅率為:相關持股期限(指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轉讓交割該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時間)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實際稅率為20%;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實際稅率為10%;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實際稅率為5%。
(2)對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居民企業含義的公司股東(含機構投資者),其現金紅利所得稅其自行繳納,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0.15元。
(3)對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公司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微博]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規定,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扣稅后實際發放現金紅利為每股0.135元。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規定在取得股息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退稅申請。
(4)對于其他非居民企業,我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自行繳納。
三、分紅派息具體實施日期
1、股權登記日:2014年6月25日
2、除息日:2014年6月26日
3、現金紅利發放日:2014年6月26日
四、分派對象
截止2014年6月25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
五、分紅派息實施辦法
1、公司股東大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李桂蓮、石祥麟、石曉東、石豆豆的紅利由公司直接發放。
2、除本條上款所列股東外,公司其他股東的現金紅利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單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六、咨詢聯系辦法
咨詢地點:大連開發區哈爾濱路23號
大連大楊創世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
咨詢電話:0411-87555199、0411-87555168-8656
傳真:0411-87612800
郵政編碼:116600
七、備查文件
1.本公司《關于201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決議及其公告;
2.登記公司確認有關分紅派息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大連大楊創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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