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傳聞簡述
近日有媒體刊登了題為《福建能源集團:破解產業單一瓶頸 實現綠色多元轉型》的文章,文中稱:"據了解,集團旗下的鴻山熱電廠、晉江燃氣電廠、石獅熱電廠和福建水泥公司已被列為福建省第一批循環經濟示范試點單位"。其中 "鴻山熱電廠、晉江燃氣電廠"為本公司正在進行的重大資產重組之標的資產。
二、澄清聲明
經向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交易對方福建省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書面函證,本公司現作如下澄清聲明:
根據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原福建省經濟貿易委員會)2011年11月14日印發的《關于公布福建省"十二五"循環經濟示范試點單位(第一批)名單及有關事項的通知》(閩經貿環資[2011]736號),福建晉江天然氣發電有限公司、福建省鴻山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2家標的資產")被列入福建省"十二五"循環經濟示范試點單位(第一批)名單。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將適時組織專家對示范試點單位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對通過評估的示范試點單位予以授牌和表彰獎勵。示范試點單位申報國家及省級循環經濟重點項目,將優先給予財政資金支持"。
除上述政策外,截止目前,2家標的資產尚未收到可以享受其他優惠政策的文件。上述閩經貿環資[2011]736號文,系福建省對循環經濟工作的引導性文件。目前,2家標的資產相關指標,均已達到國家及福建省的相關規定。因此,上述政策對2家標的資產生產經營及未來發展不會造成重大影響。
三、其他說明
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網站(http://www.sse.com.cn)為公司選定的信息披露報刊和網站,本公司發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福建南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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