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市場周刊·紅周刊》特約作者 蘭波
提起基金“老鼠倉”,從已往公布的案例來看,其手段并不復雜,但仍然屢禁不止,這應該引起監管層的足夠重視。尤其是伴隨著互聯網技術飛速發展,證券市場新產品和新業務的不斷推出,做為重要的機構投資者,在資本市場投資過程中的“老鼠倉”隱蔽性越來越強,如果不與時俱進加以嚴格監管,將難以適應未來的監管新形勢,各種花樣翻新的“老鼠倉”現象仍會層出不窮。
首先,監管手段要與時俱進。從基金“老鼠倉”的取證、調查等各個環節,都應當學會結合目前證券市場的發展現狀,運用先進的偵查手段和工具,按照創新業務發展呈現出來的新的操作模式,尋找“老鼠倉”的相關線索。不斷建立相應的防控體系,提高防控意識,構筑多層次的證券投資防火墻,才能夠避免新的“老鼠倉”現象發生。
第二,建立動態的跟蹤和評價機制。監管基金業“老鼠倉”的目的在于防范,而不是出現問題后給基金業帶來不利影響時,再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將基金業“老鼠倉”的監管提前,需要監管層對于基金行業的“老鼠倉”可能出現的風險點、容易暴露點、缺失的制度體系等,在現行基金業規則不完善的情況下,要建立動態的跟蹤和評價機制,尤其是在日常的基金業評價及基金管理人的年檢等,都應當將可能出現“老鼠倉”的情況進行登記備案,并建立日常跟蹤和評價制度,防范“老鼠倉”行為的發生。
最后,完善基金業制度規則。基金業馬樂“老鼠倉”事件不是個案,可能是行業規則不完善導致的“冰山一角”,由“老鼠倉”帶來的行業反思要深刻。尤其是要從基金立法、規章建立、投資管理制度形成、基金經理的管理等方面,加強對于基金行業規則的全面審視。
不能將“老鼠倉”簡單定義為一種不規范的投資行為,更重要的是對于行業規則問題的暴露,對于市場的損害程度,需要監管層加大改革力度,建立適應基金行業發展的制度規則,諸如股權激勵機制,更好地調動基金行業人才積極性,樹立基金業人才管理的正能量,促進基金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總之,基金“老鼠倉”的形成是一個逐步演變的過程,更是伴隨著證券市場發展不斷衍生的產物,監管層應當充分認識到“老鼠倉”現象的多樣化和個性化,增強監管的針對性,提高監管的前瞻性。通過建立常規性的監測制度,使基金“老鼠倉”現象真正能夠遏制在萌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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