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13年1月29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2013年第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對東方基金進行增資的議案》,公司董事會同意按照現持有東方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東方基金”)股權64%的比例,對東方基金增資6,400萬元人民幣。本次增資完成后,東方基金注冊資本將增加到人民幣2億元,公司仍持有其64%的股權(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13年1月31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披露的《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2013年第二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及《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對控股子公司東方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增資的公告》)。
1月31日,公司與本次交易各方渤海國際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渤海信[微博]托”)、河北省國有資產控股運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北國控”)及東方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共同簽署了《東方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增資與認購協議》,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一、增資與認購方案
1.東北證券同意以人民幣64,000,000元認購東方基金新增注冊資本64,000,000元。
2.河北國控同意以人民幣36,000,000元認購東方基金新增注冊資本36,000,000元。
3.渤海信托放棄本次增資與認購事宜可享有的優先認購權,并同意東方基金、東北證券、河北國控按協議所約定的條款與條件進行增資。
二、增資與認購價款的支付
增資方東北證券、河北國控應在東方基金取得中國證監會對本次增資與認購的批復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各自增資與認購價款一次性足額付至東方基金指定的銀行賬戶。
三、各方的陳述與保證
1.東方基金、東北證券、渤海信托和河北國控作出以下陳述與保證:
(1)其是依據其注冊所在地法律法規規定依法成立的法人,擁有簽署本協議、享有本協議項下任何權利及履行本協議項下任何義務所必需的一切權利、權力和授權;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2)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是其真實的意思表示,并依照各自的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所有必需的同意、批準和授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不違反其各自的章程及對其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
(3)其向其他各方提供或披露的與本次增資與認購有關的所有文件資料均是真實、完整、準確的,不存在任何誤導和隱瞞,并且不存在應當向其他各方提供或披露而未提供或未披露的信息。
2.增資方東北證券和河北國控向東方基金作出如下陳述與保證:
(1)其將盡最大努力配合公司辦理本次增資與認購的審批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及時簽署相關文件、提供相關材料并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要求及時修訂、補充相關文件和材料;
(2)其根據本協議的條款與條件支付的增資與認購價款具有合法的資金來源。
四、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1.本協議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如有)之日成立和生效。
2.本協議可在以下情況終止:
(1)本協議各方共同以書面方式同意終止本協議;
(2)任何下列情形發生時,任何一方有權提前至少十(10)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終止本協議:
-本協議其他各方的陳述或保證存在重大不真實或有重大遺漏;或
-中國證監會不批準本協議或本協議項下的增資或認定任一增資方不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條件。
鑒于本次增資與認購事宜尚需中國證監會審批,公司將根據具體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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