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348 股票簡稱:陽泉煤業編號:臨2012-022
債券代碼:122024 債券簡稱:09國陽債
山西國陽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公司債券2012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由陽泉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發行人”)于2009年9月15日發行的“山西國陽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將于2012年9月17日支付2011年9月15日至2012年9月14日期間的利息。為保證付息工作的順利進行,方便投資者及時領取利息,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期債券的基本情況
(一)債券名稱:山西國陽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債券
(二)債券簡稱:09國陽債
(三)債券代碼:債券代碼:122024
(四)發行規模:人民幣14億元
(五)債券期限:5年
(六)債券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為5.38%
(七)起息日:自2009年9月15日開始計息,本期債券存續期間每年的9月15日為該計息年度起息日
(八)利息登記日:2010年至2013年每年的9月15日之前的第一個工作日為上一個計息年度的利息登記日
(九)付息日:2010年至2013年每年的9月15日為上一計息年度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十)兌付登記日:2014年9月15日之前的第6個工作日為本期債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兌付登記日。在兌付登記日當日收市后登記在冊的本期債券持有人,均有權獲得所持本期債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的利息。
(十一)兌付日:2014年9月15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十二)核準情況:本期公司債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09]732號文核準發行
(十三)信用級別:發行人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期公司債券信用等級為AAA
(十四)上市時間和地點:本期債券于2009年9月3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山西國陽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債券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債券票面利率為5.38%。每手債券面值1000元,派發利息為53.80元(含稅),扣稅后個人債券持有人實際每1000元派發利息為43.04元。
三、債券登記日和除息日
(一)債券登記日:2012年9月14日
(二)付息日:2012年9月17日
四、付息對象
本次付息對象為截至2012年9月14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部“09國陽債”公司債券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本公司已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簽訂了《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托中證登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公司將在兌息日2個交易日前將本年度債券的利息足額劃付至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如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后續兌付、兌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為準。
(二)、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后,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債券利息劃付給相應的兌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證登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于兌付機構領取債券利息。
六、關于個人投資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投資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統一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并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
本期債券的個人利息所得稅征繳說明如下:
(一)納稅人:本期債券的個人投資者
(二)征稅對象:本期債券的利息所得
(三)征稅稅率:按利息額的20%征收
(四)征稅環節:個人投資者在兌付機構領取利息時由兌付機構一次性扣除。
(五)代扣代繳義務人:負責本期債券付息工作的各兌付機構。
七、相關機構
(一)發行人:陽泉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陽泉市北大街5號
法定代表人:白英
聯系人:張思維、王平浩
電話:0353-7078568、0353-7080590
傳真:0353-7080589
(二)保薦人、主承銷商、上市推薦人、債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證券(微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蘇大廈A座38-45層
法定代表人:宮少林
項目主辦人:楊建斌、裴斐
項目組成員:杜輝明、張鵬、陳東陽、徐國振
電話:0755-82943666
傳真:0755-82943121
陽泉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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