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秦菲菲 ○編輯 劉玉鳳
國稅總局15日發表聲明稱,近日有人盜用國家稅務總局名義,對外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并做解讀。該文及解讀內容在媒體刊登后,嚴重誤導了納稅人。國家稅務總局從未發過該文件及解讀稿,此文件及解讀稿系偽造。國家稅務總局將依法行使追究偽造公文者法律責任的權力。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針對個稅法修訂后可能出現的“年終獎越多、稅后所得越少”、“多發1元,個稅多繳2萬”的問題,國稅總局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對稅率表作了修改,還對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法進行修訂。報道稱,國稅總局提供了兩種全年一次性獎金所得的計稅方法,并新增一個適用于全年一次性獎金所得的稅率表(含速算扣除數)。總體來說,全年一次性獎金要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