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證券 > 新華社吁在華外企順應中國戰略 > 正文
財政部、國稅總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自2010年12月1日起,對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通知指出,對外資企業2010年12月1日(含)之后發生納稅義務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簡稱“三稅”)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對外資企業2010年12月1日之前發生納稅義務的“三稅”,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證券時報網快訊中心)
轉發此文至微博 歡迎發表評論 我要評論
新浪簡介┊About Sina┊廣告服務┊聯系我們┊招聘信息┊網站律師┊SINA English┊會員注冊┊產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