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糧液事件中,監管部門至少負有失察的責任
李德林/文
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是證券市場的基石,是監管者威懾被監管者的有力武器。然而,作為監管者的證監會在五糧液涉嫌虛假信息披露、涉嫌內幕交易、涉嫌虛增利潤等一系列問題上,作為“三公”之首的公開原則失靈了。
在成都警方已然調查清楚五糧液控股子公司五糧液投資與成都智溢合作炒股以及資金往來問題后,證監會理應知曉并應立案稽查五糧液,但其直到2009年3月21日才開始展開調查,并直到7月28日才正式立案,再到9月9日——在《證券市場周刊》披露五糧液違規炒股后才對外披露調查結果。
固然,證監會調查期間或遭遇重重阻力,但對于維護“三公”原則、保護投資者利益又豈能是一句空話。但即便如此,在已掌握了五糧液違規行為大量證據的情況下,對于五糧液高管涉嫌誤導、虛假陳述甚至欺詐時,證監會卻無動于衷,形成了絕妙的諷刺。
從亞洲證券宣告破產起,證監會就開始了與成都智溢塑膠有限公司(下稱“成都智溢”)及其背后的五糧液(000858)長達四年的博弈。對問題券商的清算過程既漫長又復雜,期間夾雜著各種利益的糾葛,涉案的官員及其子弟、各種機構、國有資產以及那些無助的“小散”們,均以不同的方式參與角逐,或多或少地影響著清算的過程與結果。
成都智溢那筆已被界定為委托理財的巨額資金,又被突如其來的“司法鑒定”弄得撲朔迷離,亦將證監會對問題券商的破產清算推到了尷尬的境地,而成都公安部門的介入更讓五糧液炒股的秘密裸露在監管部門的面前。
五糧液謊言的背后,掩蓋著一系列涉嫌虛假信息披露、涉嫌內幕交易、涉嫌虛增利潤等行為,當大量的證據擺在面前的時候,監管效率如此之低令人匪夷所思,是技術上界定有困難還是另有難言之隱?
當證監會公布了“地球人都知道”的秘密后,五糧液上演了精彩一幕:董事長自掏腰包買股票“鼓舞士氣”、召開新聞發布會為公司及高管們打保票。五糧液的股價在公司一系列涉嫌虛假陳述的表演中玩著過山車。這一切,就發生在監管者的眼皮子底下卻無人制止;作為“三公”之首的公開原則,在五糧液上失靈了。更讓人困惑的是,作為經濟警察的會計師們,又是如何監管和被監管的呢?
復雜的清算
2005年,亞洲證券被宣布破產,隨后,證監會指定的清算組(下稱“清算組”)對其進行清算。原本已經程序化的清算卻遭遇了意想不到的麻煩,成都智溢的一筆委托理財資金讓清算組陷入漫長的爭吵之中。
2005年5月27日,清算組收到成都智溢呈交的《關于在亞洲證券公司成都南一環路營業部存放7500萬元保證金相關情況說明暨請求及時行使支配權的緊急報告》,其對存放在該營業部的7500萬元資金的經過做了詳細說明(詳見本刊2009年32期封面文章《五糧液巷子很深》)。該筆資金在2005年5月9日被清算組凍結,理由在于有資料可證明該筆資金是委托理財資金。
成都智溢稱,根據《資產委托管理協議》的規定,亞洲證券未經成都智溢書面授權,不得運作其委托資產,并且成都智溢委托的資產是分賬管理,單獨核算。同時簽訂的《資產委托管理協議之補充協議》約定,亞洲證券承諾根據成都智溢書面指令形式賬戶管理,如果亞洲證券有任何違反,協議無效,責任由亞洲證券承擔。
成都智溢強調,該賬戶中的資金一直未動,《資產委托管理協議》只是一份意向性協議,既未約定收益,也沒有獲得收益,所以委托理財協議不能視為成立。
2006年9月26日,清算組將被凍結在賬戶中的2073萬元保證金(含利息)退還給成都智溢。當年12月20日,證監會亞洲證券現場工作組以“亞證函(2006)193號文件”,正式函告成都智溢,存放在亞洲證券的5500萬元資金被認定為“非正常經紀業務資金”,并定性為委托資產,不能被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收購,只能作為亞洲證券破產債權。
此時的亞洲證券早已資不抵債,成都智溢這5500萬元債權很可能“歸零”。2007年3月10日,成都智溢向清算組提交了《申請鑒定書》,對其存放在亞洲證券的委托理財協議等文件的真實性提出質疑,申請對上述協議的原件相關簽章進行真偽鑒定。
10天后的3月20日,五糧液公告稱,根據宜賓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通知,免去王國春上市公司董事長職務(留任五糧液集團董事長),宜賓市副市長唐橋接任。
證監會派出的清算組法律小組(由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組成)在針對這份《申請鑒定書》出具的法律意見中指出,成都智溢跟亞洲證券簽有資產管理協議與補充協議,并且在之前的申述中均認可協議的真實存在,現在提出鑒定申請,理由不足,建議不予鑒定。
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清算組副組長朱有彬在最后的負責人批示意見中明確簽下:暫無鑒定必要,不予鑒定。
證監會上海證監局專員辦在此期間也以通知的形式告知成都智溢,5500萬元資金被認定為委托理財資金,不予被收購。
《證券市場周刊》獲悉,當時證監會內部人士認為,一旦成都智溢開了先例,那么資金陷入破產券商的機構都可以用此方式向清算組提出資金返還要求。而在亞洲證券破產之前,已有近10家券商破產,涉及到的機構資金超過百億元,這樣一來整個券商破產工作將發生顛覆性變化。
成都智溢于當年4月30日再次向清算組提出了鑒定申請。5月16日,清算組同意了成都智溢提出的鑒定申請。為了說明問題,身為五糧液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下稱“五糧液投資”)總經理的尹啟勝,在律師的見證下專門出具了說明書。
五糧液投資的總經理為什么要幫助成都智溢操盤?至少從這時起,成都智溢在亞洲證券的所有行為都應被納入了證監會的監管視野。理論上講,尹啟勝的出現,上市公司五糧液亦應被納入重點監管的“黑名單”。
一個簡單的邏輯,為何在股市一路下跌不能買股票的情況下,不把7500萬元資金撤回?按照協議,成都智溢要按照同期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上浮10%為借款支付利息。2004年時,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為5.58%左右,成都智溢應支付的利率約為6.14%,按照借款本金8000萬元計算,成都智溢每年應支付利息高達491萬元。而這筆資金趴在股票賬戶上不動就只有活期存款利息。
如果這8000萬元借款至今未歸還的話,8年的利息(不計復利)也已近4000萬元。作為該筆款項擔保人五糧液投資的母公司五糧液或全資國有企業五糧液集團,是否收到了該筆利息?按照五糧液上市公司公布的總額不足100萬元的高管工資水平計算,這筆錢夠高管們發放近40年的工資。
司法鑒定給出了結果,協議上的簽章系偽造。同時,尹啟勝以及成都智溢前股東、法人代表謝軍等人都不承認有這份委托理財協議,而亞洲證券居間人向曉衛堅稱對方同意并簽字蓋章,但因拿不出證據證明謝軍等人知情而于2009年1月21日被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合同詐騙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50萬元。
唐橋在成都智溢申請鑒定期間,已接任五糧液董事長。拿到鑒定結果的成都智溢一邊向清算組申請解凍資金,一邊向成都警方報案。在接受成都警方詢問時,原五糧液投資董事長馮光興稱,成都智溢賬戶中有8000萬元資金是從五糧液投資借來的,五糧液投資跟成都智溢合作炒股。五糧液控股子公司利用他人企業法人賬戶違規炒股的事情就此敗露,馮光興的這份詢問筆錄后來成為法庭的證供。
此時,理應知情的證監會頓時陷入尷尬境地,在五糧液董事長未變更前,成都智溢為什么不提出鑒定申請?類似的故事在中科證券也同樣上演過。五糧液投資的8000萬元資金為何未引起監管部門的注意?但遺憾的是,證監會在成都警方已調查清楚資金問題后,依然沒有立案稽查五糧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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