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審計署昨日發布2009年第12號審計結果公告,公布了54個部門單位2008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審計結果表明,54個部門單位2008年度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能夠認真做好本部門預算編報的組織工作,進一步加強了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關制度。但審計也發現了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對此,上述部門單位均高度重視,并及時部署進行了整改。
據審計署有關負責人介紹,2008年,上述54個部門單位共收到財政撥款約占中央財政本級支出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