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除了指出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外,還從5個方面為加強財政管理支招。
——盡快修訂預算法,推進財政管理的統一完整和公開透明。為適應健全完善公共財政體系、加強財政管理的需要,有關部門應加快提出預算法修訂草案,明確和細化人大、政府、財政部門、預算執行單位的預算管理責權,將政府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并從制度上為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提供保障。
——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預算管理,切實推進預算公開,增強預算的約束力和嚴肅性。有關部門應進一步研究改進預算編制辦法,細化部門預算,逐步建立起部門預算編制與業務工作計劃安排、中央轉移支付分配與地方政府預算編制的協調和銜接機制,進一步調整轉移支付結構,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比重,切實推進預算和投資公開,增強預算的準確性和可操作性,保證依法執行預算。中央各部門應進一步加強預算和財務管理,節約行政支出。
——進一步加強協調、指導和監督,確保中央關于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有關部門應進一步做好代理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工作,要求和督促各地抓緊落實中央投資項目配套資金,改進和完善相關辦法;進一步加強對新增投資項目的跟蹤檢查,堅決查處和糾正重復建設、擴大過剩生產能力、破壞環境、損失浪費以及腐敗等問題,切實提高政府投資效益和宏觀調控效果。
——加強金融監管協作,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風險。各金融監管部門應進一步完善溝通協作機制,健全應對重大經濟金融風險的有效監控、預警和應急機制,通過加強協調、完善制度、規范市場、加強監管,為金融業的健康發展提供良好環境。
——積極推進政務公開,健全責任追究和問責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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