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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證券昨天發布報告稱,根據相關估算,符合此次《規定》發行條件的上市公司約600家,假設每家公司符合條件的股東有3~4個,則符合條件的發行主體約為2000個左右。
葉英認為,《規定》對可交換債發行主體的資格認定門檻較高,市場上只有少數大藍籌公司能夠符合要求。而這些大藍籌的大股東普遍不缺錢,真正有資格又愿意發行可交換債的可能只有200個左右。
直接利好地產和券商
業內人士表示,盡管可交換債向所有上市公司大股東敞開,但真正愿意涉足此項業務的上市公司數量將非常有限,從行業上分析,目前受到資金壓力較大的地產和制造業上市公司發行意愿較強,而券商也將因新業務給保薦收入帶來新的利潤增長點。
何秀紅表示,與向銀行借貸和拋售股票相比,發行可交換債的融資成本最低。不過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一般都希望掌握公司的控股權,除非企業的流動資金實在緊張又無法獲得貸款,或者該大股東決定放棄控股權,否則不會貿然發行可交換債來減持手中的股票。
她表示,從這個角度來看,目前的上市公司符合這一前提的數量不多,有國企背景的大公司一般都不缺錢,而民營企業中流動資金緊張表現最為顯著的就是地產行業和部分制造業,這兩個行業的部分上市公司可以通過可交換債套現部分股權,以緩解資金壓力,度過危機。
市場表現印證利好預期
受到可交換債對房地產公司利好的影響,昨天地產板塊全線表現強勢,萬科、保利等權重股漲幅超過5%,板塊漲幅接近4%。
海通證券報告認為,按照目前市場符合條件的發行主體約為2000個左右測算,可交換債券試行可為證券業在2009年帶來承銷業務收入約16.20億元。受此消息刺激,昨天券商股紛紛大漲,海通證券封于漲停,中信證券大漲愈9%。 信息時報記者 李鶴鳴
基金對可交換債分歧明顯
對于證監會發布的新規定,部分基金認為可交換債對緩解大小非減持壓力尚無法起到明顯的作用。但也有基金人士認為,此舉可讓大股東利用可交換債券進行股票市值管理,也有利于減少大股東由于缺乏籌資渠道而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況,因此可操作性強。
悲觀派:
可交換債影響有限
匯豐晉信基金人士指出,該措施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新股發行產生的大小非問題,并且對于一些急需兌現獲得資金的大小非來說,可交換債吸引力不大,市場仍然會通過自身價格的運行來完成對大小非壓力的化解。因此可交換債實際上對緩解大小非減持壓力尚無法起到明顯的作用。
華商基金也認為,《規定》未必能徹底改變大小非的減持意愿。由于實際滿足發行可交換債的上市公司股東所持的限售股市值占全部限售股市值比例不到三分之一,因此對緩解大小非減持壓力的效果需要進一步觀察。并且,讓本來減持意愿不高的大非發行可交換債券,分流資金的作用與減持相比差異不大。此外,發行可交換債券利好券商,但可交換債券的市場規模存在不確定性,在弱市中可能出現上市公司股價低于交換價格,從而難以順利發行,因此承銷可交換債券的券商存在包銷的風險。
樂觀派:
可改變現有模式
深圳某基金公司人士告訴記者,可交換債券在海外是一種成熟品種。市場上多將可交換債券視為解決大小非流通的一個具可操作性的手段。但實際上,監管部門發展可交換債券的考慮可能更全面長遠。比如可交換債券中含有認股期權,發行利率一般會大幅低于普通公司債券的利率或者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發行人可節約大筆利息支出,大股東利用可交換債券進行股票市值管理,也有利于減少大股東由于缺乏籌資渠道而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況。
中山大學金融學教授黃偉指出,由于風險分散和平滑的特點,追求穩定收益的投資者包括基金、保險資金、社保基金、養老基金、企業年金等都很歡迎可交換債券產品。與可轉債、分離債相似,可交換債券有助于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的連通,對于國內亟待發展的債券市場而言,其對于豐富交易所公司債券市場品種、活躍債市交投都有推動作用。
信息時報記者 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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