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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大盤精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摘要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 05:42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上接D47版) 基金業績 階段 凈值增長率① 凈值增長率標準差②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③ 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04年8月11日至 2004年12月31日 0.30% 0.48% -8.47% 1.32% 8.77% -0.84% 2005年1月1日至 2005年12月31日 -0.20% 0.89% -5.33% 1.03% 5.13% -0.14% 2006年1月1日至 2006年12月31日 154.49% 1.38% 92.14% 1.11% 62.35% 0.27% 2007年1月1日至 2007年12月31日 226.24% 1.95% 106.61% 1.83% 119.63% 0.12% (二)基金份額收益分配情況表 單位:元/每份基金 2004年年度 2005年年度 2006年年度 2007年年度 - - 0.180 - 十三、費用概覽 (一)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 1、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證券交易費用; (4)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和信息披露費用; (6)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費用。 2、與基金運作有關費用的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費按基金資產凈值的1.5%年費率計提。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1.5%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1.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管理費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費按基金資產凈值的0.25%年費率計提。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25%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0.2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托管費劃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順延。 (3)本條第(一)條第1款第(3)至第(6)項費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規及相關合同等的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支付,列入當期基金費用。 3、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 4、基金管理費和基金托管費的調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據基金規模等因素協商酌情調低基金管理費率、基金托管費率,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二)與基金銷售有關的費用 1、申購費 (1)投資者可選擇在申購本基金或贖回本基金時交納申購費。投資者選擇在申購時交納的稱為前端申購費,投資者選擇在贖回時交納的稱為后端申購費。 (2)投資者選擇交納前端申購費時,按申購金額采用比例費率。投資者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具體費率如下: 申購金額 前端申購費率 100萬以下 1.5% 100萬以上(含100萬)—500萬 1.2% 500萬以上(含500萬) 1.0% (3)投資者選擇交納后端申購費時,費率按持有時間遞減,具體費率如下: 持有期 后端申購費率 1年以內 1.8% 滿1年不滿2年 1.5% 滿2年不滿3年 1.2% 滿3年不滿4年 1.0% 滿4年不滿8年 0.5% 滿8年以后 0 (4)本基金申購費由基金管理人支配使用,不列入基金財產。 (5)申購份額的計算 如果投資者選擇交納前端申購費,則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凈申購金額 = 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 = 申購金額 - 凈申購金額 申購份額 = 凈申購金額/申購價格 凈申購金額和申購份額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如果投資者選擇交納后端申購費,則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申購份額=申購金額/T日基金份額凈值 基金份額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資產承擔,產生的收益歸基金資產所有。 例一:假定T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200元,三筆申購金額分別為1,000元、100萬元和500萬元,如果投資者選擇交納前端申購費,各筆申購負擔的前端申購費用和獲得的基金份額計算如下: 申購1 申購2 申購3 申購金額(元,A) 1,000 1,000,000 5,000,000 適用前端申購費率(B) 1.50% 1.20% 1.00% 凈申購金額(C=A/(1+B)) 985.22 988,142.29 4,950,495.05 前端申購費(D=A-C) 14.78 11,857.71 49,504.95 申購份數(=C/1.200) 821.02 823,451.91 4,125,412.54 如果該投資者選擇交納后端申購費,各筆申購獲得的基金份額計算如下: 申購1 申購2 申購3 申購金額(元,A) 1,000 1,000,000 5,000,000 申購份額(=A/1.200) 833.33 833,333.33 4,166,666.67 2、贖回費 (1)本基金贖回費由贖回人承擔,在投資者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贖回費率為0.5%。其中,須依法扣除所收取贖回費總額的25%歸入基金資產,其余用于支付注冊登記費、銷售手續費等各項費用。 (2)贖回金額的計算 如果投資者在認購/申購時選擇交納前端認購/申購費,則贖回金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贖回總額=贖回份數×T日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用=贖回總額×贖回費率 贖回金額=贖回總額-贖回費用 如果投資者在認購時選擇交納后端認購費,則贖回金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贖回總額=贖回份數×T日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用=贖回總額×贖回費率 后端認購費用=贖回份數×基金份額面值×后端認購費率/(1+后端認購費率); (后端認購費用的計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其中,基金份額面值為1.00元。 如果投資者在申購時選擇交納后端申購費,則贖回金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贖回總額=贖回份數×T日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用=贖回總額×贖回費率 后端申購費用=贖回份數×基金份額面值×后端申購費率/(1+后端申購費率); (后端申購費用的計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贖回金額=贖回總額-贖回費用-后端申購費用 其中,T日基金份額凈值在當天收市后計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例二:假定某投資者在T日贖回10,000份,該日基金份額凈值為1.250元,其在認購/申購時已交納前端認購/申購費,則其獲得的贖回金額計算如下: 贖回總額=10,000×1.250=12,500元 贖回費用=12,500×0.5%=62.5元 贖回金額=12,500-62.5=12,437.5元 例三:假定某投資者在設立募集期內認購本基金份額時選擇交納后端認購費,并分別在半年后、一年半后和兩年半后贖回10,000份,贖回當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分別為1.025、1.080和1.140元,各筆贖回扣除的贖回費用、后端認購費用和獲得的贖回金額計算如下: 贖回1 贖回2 贖回3 贖回份數(A) 10,000 10,000 10,000 基金份額面值(B) 1.000 1.000 1.000 贖回日基金份額凈值(C) 1.025 1.080 1.140 贖回總額(D=A×C) 10,250 10,800 11,400 贖回費用(E=D×0.5%) 51.25 54 57 適用后端認購費率(F) 1.2% 0.9% 0.7% 后端認購費(G=A×B×F/(1+F)) 118.58 89.20 69.51 贖回金額(H=D-E-G) 10,080.17 10,656.80 11,273.49 例四:假定某投資人申購本基金份額當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200元,該投資人選擇交納后端申購費,并分別在半年后、一年半后和兩年半后贖回10,000份,贖回當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分別為1.230、1.300和1.360元,各筆贖回扣除的贖回費用、后端申購費用和獲得的贖回金額計算如下: 贖回1 贖回2 贖回3 贖回份數(A) 10,000 10,000 10,000 申購日基金份額凈值(B) 1.2 1.2 1.2 贖回日基金份額凈值(C) 1.23 1.3 1.36 贖回總額(D=A×C) 12,300 13,000 13,600 贖回費用(E=D×0.5%) 61.5 65 68 適用后端申購費率(F) 1.80% 1.50% 1.20% 后端申購費(G=A×B×F/(1+F)) 212.18 177.34 142.29 贖回金額(H=D-E-G) 12,026.32 12,757.66 13,389.71 3、轉換費 (1)基金轉換費:無。 (2)轉出基金費用:按轉出基金正常贖回時應收的贖回費收取費用,如該部分基金采用后端收費模式購買,需收取正常贖回時應收的后端申購費。 (3)轉入基金費用:對轉入基金申購費費率進行優惠,收取優惠申購費,細則如下: ①收取申購、贖回費用的基金之間的轉換 第一,前端或后端收費基金I轉入前端收費基金II(I→II) 如果II基金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比I基金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高,則其差額部分即為轉入II基金時的申購費率;反之,則轉入II基金時的申購費率優惠至0。 特例處理:由于華夏回報二號、華夏優勢增長申購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前端申購費率為固定費用1,000元,華夏紅利申購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前端申購費率為固定費用500元,對于轉換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A類或B類華夏債券基金份額轉入華夏回報二號、華夏優勢增長收取固定申購費用1,000元,對于轉換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A類或B類華夏債券基金份額轉入華夏紅利收取固定申購費用500元。 第二,前端或后端收費基金I轉入后端收費基金II(I→II) 轉入II基金的已持有期為I基金后端申購費率為0的年限。例如,A類或B類華夏債券基金份額轉入華夏大盤精選后收費,轉入時即視為已持有華夏大盤精選滿5年。 華夏回報二號、華夏優勢增長轉入其他可做轉換業務的后端收費模式開放式基金免收后端申購費用。 ②不收取申購、贖回費用的基金(目前包括華夏現金增利、華夏債券C類)與收取申購、贖回費用的基金之間的轉換 第一,收取申購、贖回費用的基金轉入華夏現金增利、華夏債券C類 轉入華夏現金增利、華夏債券C類不收取申購費用。 第二,華夏現金增利、華夏債券C類轉入收取申購、贖回費用的基金前端收費,按優惠的申購費率收取,公式如下: 收取的申購費率=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率-轉出基金的銷售服務費率*轉出基金的持有時間(單位為年),最低為0。 特例處理:現金增利或華夏債券C轉入華夏紅利、回報二號、優勢增長,轉換金額1000萬元以上,實際收取申購費如下: 現金增利或債券C轉入華夏紅利前,實際收取申購費=500元-轉換金額×轉出基金的銷售服務費率×轉出基金的持有時間(單位為年),最低為0。 現金增利或債券C轉入回報二號、優勢增長,實際收取申購費=1000元-轉換金額×轉出基金的銷售服務費率×轉出基金的持有時間(單位為年),最低為0。 第三,華夏現金增利、華夏債券C類轉入收取申購、贖回費用的基金后端收費 在計算轉入基金的持有年限時,其持有期從買入華夏現金增利、華夏債券C類基金份額的時間開始計算。 上述為處理申(認)購時間不同的多筆基金份額的轉出的情況,對轉出基金持有時間的確定有特殊規定,即每當有基金新增份額時,均調整持有時間,計算方法如下: 調整后的持有時間=原持有時間*原份額/(原份額+新增份額) ③不收取申購、贖回費用的基金之間的轉換(目前包括華夏現金增利、華夏債券C類)不收取轉入基金費用。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遵守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規定的條件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報中國證監會并給予公告。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12日發布公告,對基金網上交易申購或轉入前端收費模式開放式基金的費率實行優惠。 5、基金管理人可以調整申購費率、贖回費率或收費方式,最新的申購費率、贖回費率和收費方式在招募說明書中列示。如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基金管理人最遲將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開始實施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針對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網上交易、電話交易等)等進行基金交易的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申購費率和基金贖回費率。 (三)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 十四、對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概況”、“主要人員情況”等; 2、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況; 3、更新了“五、相關服務機構”的“銷售機構”、“注冊登記機構”的相關信息;新增了“中國農業銀行”、“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財通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恒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龍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江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泰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等代銷機構信息; 4、更新了“八、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和轉換”代銷機構名稱、網址及客戶服務電話,新增了“北京亞運村投資理財中心”、“北京望京投資理財中心”等5個直銷理財中心; 5、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資”中基金的投資組合報告部分; 6、更新了“十、基金的業績”,該部分內容均按有關規定編制,并經基金托管人復核; 7、更新了“十二、基金資產的估值”中估值方法、估值錯誤的確認與處理、特殊情形的處理部分的內容;該部分內容按修訂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協議及有關規定編制; 8、更新了“二十一、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中有關服務提供信息; 9、更新了“二十二、其他應披露事項”,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說明書更新截止日以來涉及本基金的相關公告。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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