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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下限過渡比例暫不調整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6日 17:34 財華社
北京市勞動保障局發布通知,今年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下限過渡比例暫不調整,具體標準仍為上一年度(即2007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 自去年1月1日《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實施以來,政府出臺了配套政策,規定了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五年過渡期,過渡期從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下限也由原來的“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今年為了保障低收入人群能夠按時足額繳費,報經市政府同意,勞動保障部門做出了暫不調整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下限過渡比例的決定,其標準仍為上一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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