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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須盡澄清義務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1日 14:29 財經時報
邵穎波 本報上期頭條報道《六大質疑拷問“中華第一妖股”》刊登之后,報道對象香港上市公司蒙古能源停牌,并于第二天發布澄清公告。澄清公告就新聞報道事實做出實質性回應,同時申明愿意與包括財經時報在內的各媒體進行建設性對話。對于香港蒙古公司的這一表態,我們表示誠摯的歡迎。 財經時報愿意與公眾及報道對象建立起坦誠、負責及相互信任的關系。這是我們創辦報紙的理想目標之一。所以,對于無論來自哪一方的尊重,我們都將以加倍的尊重予以回應。 看到蒙古能源公司的澄清公告以后,本報記者通過電話與其香港總部的工作人員取得了聯系,對于蒙古能源公司認真對待新聞報道的態度表達了敬意,同時以尊重的態度與其發言人指定的公關公司相關人員進行了聯系。現在,這一聯系過程仍在進行之中,就報道中所列事實以及記者發現的其他新的事實進行訪問。我們愿意將雙方溝通的情況及時地向社會公布。同時,我們也在編輯部內部特別強調記者的責任問題,要求每項新聞報道務求真實可靠,并竭力做到公正、詳盡。歡迎任何機構和有識之士指出我們的工作中的紕漏和錯誤。 作為一家專業的財經類媒體,我們不僅對國內兩市的上市公司抱有極大的關注,同時對香港及世界各地資本市場的情況有極大的興趣。我們認為開放的中國正與全球資本市場發生著越來越密切的聯系,相互間的影響也越來越明顯。對于香港股市更加關注的理由自然也相當充分,尤其是在“港股直通車”即將通行的情況下,香港資本市場的變化會與越來越多的內地公民產生直接聯系。作為財經傳媒我們有義務提供更多的知情權為公眾分享。 在對蒙古能源公司的澄清公告及其公告內容表示歡迎的同時,我們對于內地諸多上市公司在面臨同樣情況下的表現也有很多感慨。我們深知兩地資本市場處于不同發展階段這一鐵的事實,知道上市公司質量及公司法人治理水平的差距,也知道兩地在市場監管水平、理念和技術上都存在巨大差異。但是,我們不想屈從于現實,我們希望能夠和所有相關力量一同協力促進中國的上市公司走向完善。 本報自8月末改版之后,一直將上市公司做為重點報道對象,也涉及了許多A股市場上的公司,但沒有任何一家公司對于報道中提出的事實予以公開規范的澄清。倒是從諸多私下的渠道得到了回饋。事實上,中國公司面對負面報道有自己習慣性的行動,喜歡以所謂的“關系”為橋梁。通過“關系”把已經轉載在各大網站上的報道撤下,通過“關系”聯絡首發新聞報道媒體使之停止繼續深入報道,通過“關系”在其他媒體發布正面報道以抵消影響。更有甚者采取極端行為——賄賂或者威脅。這些新聞怪現象其實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了。之所以有此局面,一來是所謂的“關系”的確內容豐富,往往具有極其強大的力量,二是我們在制度建設方面腳步的確不夠快。 常言道:好的制度可以使壞人變好,壞的制度可以使好人變壞。這句話自有一定道理在其中。最淺顯的例子,比如我們的公告制度如果能夠達到香港的水平,那些被新聞媒體調查的上市公司在限定時間之內只能完成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義務,用于利用各種關系的精力理所當然就要少多了,至少,上市公司就不太可能面對公眾質疑而不理不睬了。 欣聞證監會已聯合其他十一個部委建立新的上市公司監管體系,重塑常態監管機制,對上市公司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會越來越大,范圍會越來越寬。公眾對此應有較高期待。除了個案以外,制度建設的深化和細化也應一并促進。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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