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陽光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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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8月05日 00:37 中國證券報 | |||||||||||
1.1 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本中期報告摘要摘自中期報告全文,報告全文同時刊載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投資者欲了解詳細內容,應當閱讀中期報告全文。
1.2 沒有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中期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無法保證或存在異議。 1.3 所有董事均出席董事會,監事列席會議。 1.4 公司半年度財務報告未經審計。 1.5 公司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聲明:保證半年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完整。 §2 公司基本情況 2.1 基本情況簡介 2.2 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 2.2.1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2.2.2非經常性損益項目 ∨適用 □不適用 2.2.3國內外會計準則差異 □適用 ∨不適用 §3 股本變動及股東情況 3.1股份變動情況表(單位:股)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前十名有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數量及限售條件情況(單位:股) 注釋: 1、本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承諾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履行法定承諾義務。除北流市新星有限公司之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東均已承諾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北京燕趙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北京燕趙”)、北京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簡稱“北國投”)、首創置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首創置業”)承諾在前項規定期滿后,通過深交所掛牌交易出售上述股份,出售數量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 2、除法定最低承諾外,北京燕趙、首創置業還都做出了如下特別承諾:自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5年內,北京燕趙、首創置業所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份如上市交易或轉讓,減持價格不低于人民幣10元/股(如公司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或股票分紅方案、配股等,減持價格限制標準做相應除權調整)。北京燕趙(或首創置業)如有違反承諾的賣出交易,北京燕趙(或首創置業)將賣出資金劃入公司帳戶歸全體股東所有。 3.2 公司前十名有限售條件股東、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 3.3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變更情況 □適用 ∨不適用 §4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情況 4.1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股變動 □適用 ∨不適用 §5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2006年上半年,公司實現主營業務收入300,335千元,凈利潤36,730千元,主要來源于北京陽光上東一期項目的銷售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凈利潤均比去年同期有所減少,主要原因是陽光上東項目結算面積減少,北京陽光上東項目二期C3、C4和C6、C7區正在施工階段,已經預售的合同額尚不能結轉為銷售收入。 5.1 主營業務分行業、產品情況表 其中:報告期內上市公司向控股股東及其子公司銷售產品和提供勞務的關聯交易總金額為0千元。 5.2 主營業務分地區情況 5.3 對凈利潤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經營業務 □適用 ∨不適用 5.4 參股公司經營情況(適用投資收益占凈利潤10%以上的情況) □適用 ∨不適用 5.5 主營業務及其結構與上年度發生重大變化的原因說明 □適用 ∨不適用 5.6 主營業務盈利能力(毛利率)與上年相比發生重大變化的原因說明 □適用 ∨不適用 5.7 利潤構成與上年度相比發生重大變化的原因分析 □適用 ∨不適用 5.8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5.8.1 募集資金運用 □適用 ∨不適用 5.8.2變更項目情況 □適用 ∨不適用 5.9 董事會下半年的經營計劃修改計劃 □適用 ∨不適用 5.10 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凈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大幅度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適用 ∨不適用 5.11 公司管理層對會計師事務所本報告期“非標意見”的說明 □適用 ∨不適用 5.12 公司管理層對會計師事務所上年度“非標意見”涉及事項的變化及處理情況的說明 □適用 ∨不適用 §6 重要事項 6.1 收購、出售資產及資產重組 6.1.1 收購或置入資產 □適用 ∨不適用 6.1.2 出售或置出資產 □適用 ∨不適用 6.1.3 自資產重組報告書或收購出售資產公告刊登后,該事項的進展情況及對報告期經營成果與財務狀況的影響。 □適用 ∨不適用 6.2 擔保事項 □適用 ∨不適用 注釋: 1、截至本報告期末,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抵押擔保余額為732,000千元。 2、截至2006年6月30日,北京星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星泰公司”)、北京首創風度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風度公司”)、北京陽光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為銀行向購房客戶發放的抵押貸款提供階段性擔保余額分別為500,775千元、166,150千元、71,950千元。上述階段性擔保是商品房承購人在其未辦理完所購房產的相關產權手續前,由本公司以商品房承購人所購買的房產為抵押物或以公司自身名義為購房人所提供的擔保,不會造成公司資產的重大損失。截至本報告期末,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按揭擔保余額為738,875千元。 6.3 關聯債權債務往來 ∨適用 □不適用 (1)、2003年11月7日,首創置業與星泰公司簽署了《土地出讓金及契稅支付協議》。根據《土地出讓金及契稅支付協議》,首創置業代星泰公司先行向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支付土地出讓金及契稅共計363,054千元。截至2006年6月30日,星泰公司已累計向首創置業償還363,000千元,尚有余額54千元。 (2)、2006年4月20日,本公司與首創陽光對北京某項目進行聯合投標,首創陽光為本公司墊付了該項目的保證金260,000千元。由于該項目未能競標成功,本公司于2006年4月21日將該筆墊付款退還給首創陽光。 6.4 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適用 ∨不適用 6.5 其他重大事項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清欠進展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清欠方案實施時間表 □ 適用 √ 不適用 6.6 原非流通股東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諾及其履行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注:特殊承諾指股權分置改革時作出的除法定承諾之外的其他承諾。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時間安排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諾股改但未能按時履行的具體原因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 7 財務報告 7.1 審計意見 7.2 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潤表(見附表) 7.3 報表附注 7.3.1如果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或會計差錯更正的,說明有關內容、原因及影響數。 □ 適用 √ 不適用 7.3.2 本報告期財務報表合并范圍沒有發生變化。 √ 適用 □ 不適用 本公司直接持有北京宏誠展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誠展業”)80%的股份,并通過本公司的子公司星泰公司,持有宏誠展業20%的股份。由此,本公司為宏誠展業的最大股東,且對宏誠展業擁有實際控制權,故將其納入合并范圍。 本公司間接持有北京東光興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光興業”)86.34%的股份,其中本公司的子公司風度公司持有東光興業80%的股份,本公司的子公司星泰公司持有東光興業20%的股份,由此,本公司對東光興業擁有實際控制權,故將其納入合并范圍。 董事長: 唐軍 廣西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6-08-05 利潤表 單位:人民幣千元 補充資料: 企業負責人:唐軍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楊寧會計機構負責人:蘇坤 利潤分配表 單位:人民幣千元 企業負責人:唐軍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楊寧 會計機構負責人:蘇坤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