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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定:負責任的批評應該是公開透明的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 16:16 新浪財經
新浪財經訊 近日,新浪財經就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及其衍生話題對話西安外國語大學媒體倫理研究所負責人王天定教授。王天定認為,負責任的批評應該是公開透明的;媒體要勇于批評監(jiān)督,也要清醒地意識到自己的局限,要負責地意識到批評失誤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 以下為新浪財經與王天定的對話實錄: 新浪財經:申草通過媒體質疑上市公司的這種做法是否妥當? 王天定:所有的上市公司,其行為涉及廣泛公眾利益,因此,它理應受到最嚴格的公眾監(jiān)督,包括輿論監(jiān)督。一家公司選擇成為上市公司,正如一個公民選擇成為公眾人物,其名譽權、隱私權等都必須受到相當的限制,要經受來自社會公眾最廣泛、最嚴格甚至苛刻的質疑和監(jiān)督。這是成為公眾人物必須付出的代價。上市公司亦然。 申草作為財經專家,他們運用自己的專業(yè)技能,分析揭露上市公司的舞弊造假行為,這是他們的公民權利,也是他們作為知識分子擔當應盡的社會責任。這種行為,無可厚非,也值得提倡。中國股市的健康發(fā)展,有待于有力的監(jiān)管機制的建立。輿論監(jiān)督,正式監(jiān)管機制的有機組成部分。 新浪財經:申草和媒體的行為是否造成侵權? 王天定:正當的輿論監(jiān)督與新聞侵權,法律上有嚴格而清晰的界線。上市公司作為企業(yè)法人,它有名譽權,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正如我們上面所指出的,上市公司的行為涉及廣泛的公眾利益,理應受到最嚴格的公眾監(jiān)督。所以,在法律上,當媒體與公民的監(jiān)督權與上市公司的名譽權發(fā)生沖突的時候,法律也是優(yōu)先保護媒介及公眾的監(jiān)督權。 申草及相關媒介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最核心的一點,在于文章是否屬實。但是,這里我們需要強調的是,這里強調的文章屬實,是指核心事實屬實,細節(jié)性的差錯不足以構成侵權。媒體及公民在進行輿論監(jiān)督時,法律必須給他們留出相當的“出錯空間”,出錯可以道歉,允許相對人進行更正答辯。只要媒介及公民沒有主觀惡意,并及時就文章中不準確的地方進行更正,并為相對人提供了答辯機會,法律就應該保護媒介及公民的監(jiān)督權。 中國股市很不健康,欺詐現象屢禁不止,在這種形勢下,我們強調保護媒介及公民的監(jiān)督權利,有著特殊的重要意義。 新浪財經:有人認為申草的行為是一種新興的民主監(jiān)督形式,值得提倡,從輿論監(jiān)督的角度,您如何看待這一觀點? 王天定:申草的文章,大都是通過網絡發(fā)表,充分證明了網絡的興起,使媒體的民間化成為一種可能,打破了傳統(tǒng)媒介壟斷輿論的現象,大大拓寬了公民發(fā)表意見的渠道,這是非常令人高興的事情。 新浪財經:從新聞傳播角度看,從這一件事情當中,媒體、申草可以從中得到哪些啟發(fā)、借鑒? 王天定:有幾點意見:1、申草應該真面目示人,公開自己的真實身份。負責任的批評,應該是公開透明的,批評者本身也要經受公眾及相對人的質疑。2、媒體,包括網站要提高自己的專業(yè)主義水準。既要勇于批評監(jiān)督,也要清醒地意識到自己的局限,要負責地意識到批評失誤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因此,公正地為多種聲音提供表達空間,特別是允許被批評者答辯,是非常重要的。只有這樣,批評才可能是理性和建設性的。 相關背景:申草捅開“馬蜂窩” 相關博客:王天定的博客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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