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結構調控細則大事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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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14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整理 本報記者 李和裕) 時間部門事件
5月29日建設部、發改委等九部委九部委15條意見即“國六條”細則發布,第二條引起開發商注意:6月1日起,凡新審批、新開工的商品住房建設,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面積所占比重須達70%以上。 6月14日權威人士上海證券報記者獨家獲悉,備受市場關注的樓市結構調控細則已有初步新說法,并將由建設部統一下發文件,全國適用。 6月15日建設部建設部官員表示,套型建筑面積和建筑面積約相差10-15平方米,就是說90平方米的套型建筑面積約等于100-105平方米建筑面積。隨后建設部澄清:“套型建筑面積”有明確定義,引發市場迷惑和爭議。 6月22日- 6月26日深圳、西安、大連等城市深圳成為推出地方細則的第一個大城市,在“90平方米、70%”方面,適用單個項目而非此前提到的地方總量。隨后又有西安、大連等城市推出地方細則,也像深圳一樣“從嚴”。 7月2日權威人士上海證券報記者再次獨家獲悉,建設部將在近日下發結構調控細則,套型建筑面積大體回歸為通常講的“建筑面積”,70%的比例視地方具體情況。 7月12日建設部建住房[2006]165號《關于落實新建住房結構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見》下發地方。核心內容與此前上海證券報的報道一致:90平方米指單套住房建筑面積;70%比例適用城市年度開發總量。但截至昨天,建設部官方網站尚未公布。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