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兩律師今日赴穗起訴*ST科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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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06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本報記者 岳敬飛 與滬深兩律師今日赴穗提起訴訟相呼應,“科龍、德勤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全國律師維權團”臨時召集人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宋一欣律師昨代表維權團向本報發來聲
維權團的廣大律師已經做好了為科龍投資者提供法律服務的準備,權益受損的科龍投資者可以選擇相關律師事務所及律師進行委托;訴訟時效從2006年7月5日起二年內有效,權益受損的科龍投資者應當在這個期間向法院提起訴訟;從賠付能力上說,科龍、德勤、獨立董事等都具有賠付能力;有鑒于科龍還沒有進行股權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東在今后進行股改時,應當考慮保留證券民事賠償債務的支付;德勤應當退還1500萬元高額審計費。鑒于德勤開拓中國市場的需要,并作為世界著名的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德勤為了挽回在中國市場的聲譽,應當建立相關的賠付基金。 □本報記者 岳敬飛 今天上午,上海律師嚴義明、深圳律師鄭名偉,將分別出現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全國范圍內各地律師爭相起訴*ST科龍的大幕,就此拉開。 嚴義明、鄭名偉二人此行的目的,是代表權益受損的投資者起訴科龍及相關責任方,挽回損失。昨日,*ST科龍公告了證監會下達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罰字[2006]16號)。因*ST科龍2002年、2003年、2004年年報披露違法,證監會對*ST科龍及顧雛軍等人給予了相應處罰。 “相關訴訟材料,早在幾個月前就已準備妥當。”嚴義明說,“所以按兵不動,就是單等處罰決定的公布”。嚴表示,委托他起訴科龍的投資者有很多,索賠金額亦各不相同。因為有了證監會的處罰決定在手,滿足了證券民事賠償的前置條件,此案的受理不會很難。 鄭名偉告訴記者:“明天早晨7點多,我就會從深圳出發,直奔廣州中院。這次,我將代表4名原告提起訴訟,索賠金額合計18萬元。其中,索賠額最高的一位,要求賠償近10萬元。”據鄭透露,還有索賠金額高達200多萬元的投資者,因為出差不在深圳,故無法立刻辦理起訴手續,緊接著就會提起訴訟。 鄭名偉稱,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的處理,現已發展至成熟階段,不像幾年前會有很多相關爭議,受理應該沒問題。科龍案的風險,在于執行。所以我們起訴時,除了*ST科龍,我們還把德勤列為第二被告,將劉從夢列為第六被告。為避免超過訴訟時效,有意向挽回損失的投資者,應盡快提起訴訟。 據了解,鄭名偉所代理的4名原告,有一位名叫廖照文。他購入科龍股票的10多萬元,現已縮水幾萬元。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