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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福春表示年內不清欠公司董事長承擔法律責任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7日 05:01 金融投資報

  

范福春表示年內不清欠公司董事長承擔法律責任

為中國證監會副主席范福春(新浪財經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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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中國證監會副主席范福春昨日在“第一期上市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培訓班”上強調,當前各家上市公司必須報以破釜沉舟的態度,切實打好股權分置改革和上市公司清欠工作的攻堅戰,確保這兩項工作年內務必完成。他指出,今年如期完成清欠的,監管部門將既往不咎,否則,上市公司董事長及有關責任人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范福春表示,到目前為止,股權分置改革已經取得階段性的勝利,全面勝利指日可
待。凡是還沒有完成改革的,現在也要以破釜沉舟的決心大力推動這項工作,立即行動起來,絕不能再猶豫、等待、觀望,要增強緊迫感,加快速度。作為上市公司董事會,當前推進和促進這項工作的任務責無旁貸,應盡快通過提出董事會預案的形式,協調關系,提請大股東加快股改進程。

  他還表示,我國公司法中已經明確規定,上市公司的法人財產權神圣而不可侵犯,挪用或違規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從法律層面上說就是侵犯法人財產權,就是偷竊和犯法。目前,刑法中對挪用上市公司資金的行為如何處置,雖然還沒有作出相應規定,但今年下半年,刑法修正案就會出臺,屆時大股東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行為將納入法律制裁范疇,而年內完不成清欠任務的,上市公司董事長及有關責任人就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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