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稅收新政下的房價轉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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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2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正如我們在上一期《地產投資》里所預測的,“國六條”的“第二只靴子”并沒有讓房地產業等待太長時間。作為調控細則的九部委“十五條意見”,不但涉及面更廣,且落點更為明確、量化。90平方米、5年、70%、35%、30%……一串具體的數字構成了判斷未來房地產市場走向的基準點。
細看可以發現,正如政府一再強調的,《意見》對于稅收、信貸、土地三方面的調節作用十分倚重,主要使用金融工具對房地產市場進行調節,盡量避免動用行政手段。這里,稅收政策尤其成為市場各方,特別是投資客關注的焦點。 《意見》指出,為進一步抑制投機和投資性購房需求,從2006年6月1日起,對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從2年時間延長至5年,該時間段已顯而易見地成為區分投機性或投資性的“分水嶺”。在某大型網站所做的網友調查中,認為“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全額征收營業稅”這一條款“最具殺傷力”的占絕大部分比例。 微妙的是,不同市場對該措施的反應卻是截然不同。北京當地電視臺在采訪幾位購房者時,他們不約而同地表示“繼續觀望”,理由很簡單:生怕這部分稅轉嫁到自己身上,反而增加了買房支出。上海的一些中介則告知筆者,在得知延長轉讓時間之后,原本已達到2年時限的賣家紛紛停止了出讓,甚至不惜以毀約加賠償的“斷腕”舉措來減少損失。為什么同樣的政策卻引發出不同反應呢? 理由很簡單,在供求不平衡的市場采用稅收杠桿,只能使天平更加傾斜。前車之鑒不是沒有,早先曾在北京朝陽區、東城區實行的二手房交易個人所得稅,雖然采取了“先稅后證”的強制性手段,但當月僅征得40多萬元,半個月后便不了了之;其他采取相應措施的杭州、南京等地,最后也都草草收場。事實證明,在供小于求的市場情況影響之下,賣房者完全能夠采取“居高臨下”的姿態將房價損失轉嫁給買房人。這樣一來,稅收反而取得了相反效果。 當然,對于供求漸趨平衡的市場而言,稅收的調節顯然是打在了投機者的痛處。增加交易成本、減小利潤空間的結果,勢必會讓短期投資者三思而后行。值得一提的是,凡事皆過猶不及。如果僅僅是5年之后交易需繳納差價營業稅的話,這筆賬還是可以算得清的,可是更大的壓力似乎正在接踵而來。已有媒體透露,開征不動產稅已成定局。到時候,這些房產持有者即使不賣,也會肩負很重的壓力:交易,契稅、營業稅的繳納不可避免;保有,不動產稅同樣會落在身上。 雖然在一切尚未出臺之前,還是個未知數。但筆者還是認為,稅收新政針對的是已經消費掉的房產物業,因此在實施之后會引發相當廣的影響,對于細則的制定需慎之又慎。畢竟一切都只是手段,穩定房價才是最終的目的。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