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融券將提前開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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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8日 13:22 證券日報 | |||||||||
本刊訊 4月25日至5月10日,中國證監會再次就《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稱,《管理辦法》將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而此前1月份的征求意見稿稱擬于11月1日實施。其中所涉及的融資融券業務有望提前啟動。 《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自昨日起再度對外公開征求意見。新版《辦法》較前一稿做出較大改動,不僅引入風險準備的概念,建立了券商各項業務風險準備與凈資
為控制融資融券業務風險,《辦法》不僅沿襲了一稿“對單個客戶融資或融券規模不得超過凈資本1%”的直接控制指標,還在此基礎上增加了兩大間接指標:即按對客戶融資或融券規模的10%計提風險準備,接受單只股票質押的市值不得超過凈資本的30%。 為防范券商集中持股風險和操縱市場,《辦法》規定券商持有一種證券的市值不得超過其總市值的5%。 除對高風險業務加強直接控制外,《辦法》規定了凈資本的絕對指標和相對指標,并引入了風險準備概念,設計了兩個層次的風險控制指標。 對于承銷業務,要求券商應按所承擔包銷義務的承銷金額確定一定比例的風險準備,其中承銷股票的比例為20%,公司債券為10%,政府債券為5%。對于資產管理業務,集合和定向資產管理業務分別要按所管理本金的2%計算風險準備,專項資產管理業務按所管理本金的1%計提。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