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證券 > 券商集萃 > 正文
 

四川證監局再強調券商不得托管未上市公司股票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8日 05:30 金融投資報

  中國證監會四川監管局重申———

  本報訊(記者楊成萬)在最近由四川證監局舉行的“2006年四川轄區證券經營機構監管工作會”上,四川證監局再次重申,證券經營機構不得從事未上市公司股份托管業務。

  據了解,早在2001年,原中國證監會成都證管辦就證券公司托管未上市公司股份一事
向中國證監會作了請示,中國證監會于2001年6月7日以證監市場字(2001)5號文回復稱,根據《證券法》,證券經營機構不得從事未上市公司股份托管業務;部分證券經營機構已開展的未上市公司股份托管業務,應在人員、財務、管理和經營場所等方面與其經紀業務分開,提出方案,限期剝離。

  在此次監管會議上,四川證監局在通報券商違規案件時稱,自中國

證監會(2001)5號文下發后,仍有少數券商違規從事未上市公司股份托管業務,這將不利于券商經營風險的防范。因此,四川證監局再次重申,
證券
經營機構不得從事未上市公司股份托管業務,由于歷史原因已開展的這部分業務,要盡快將其剝離。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