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所:清欠最終目的在建立長效監督約束機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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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9日 07:18 東方早報 | |||||||||
早報記者 陳其玨 責任編輯 謝衛國 上證所本周一宣布已成立“清欠”小組,力求在年內解決大股東占款問題。就此,早報記者近日專訪了上證所上市公司部有關人士,據悉,目前“清欠”工作遇到的最大阻力來自很多大股東沒有現金償付能力,但股改可以給“清欠”提供契機;而“清欠”工作的最終目的是希望建立長效的監督約束機制。
“大股東占款一直是中國證券市場的頑癥。今年以來,兩法已經實施,新的刑法修正案也在修訂,法律環境正在向有利于解決這一問題的方向發展。因此,我們在以前積累的大股東‘清欠’工作經驗基礎上,感覺有必要進一步提高監管效率,加大懲治效果。這是此次成立‘清欠小組’的初衷。”該人士對早報記者說。 據他透露,該小組目前主要由上證所上市公司部的人士組建而成,其成員包括分管數據統計和信息披露的相關負責人及各組業務骨干。之所以要如此安排,主要出于兩個原因:一是考慮到以前在“清欠”監管過程中遇到一些問題,包括對大股東占用資金的形式和金額缺乏全面的統計資料,而交易所與證監局之間也缺乏必要的數據交換。一些上市公司常常避重就輕,將非經營性占用混淆為經營性占用;還有很多公司不到萬不得已,不會把占款信息披露出來。 “故此,從今年起,交易所將對大股東占款情況進行定期的數據披露,并在網站上設立專門的欄目。這一步在近期就會著手去做。”該人士說。 二是上市公司在履行有關臨時公告和定期報告信息披露義務時,和監管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因此,從今年開始,對一些資金占用有增加而沒有履行披露義務的上市公司,交易所將繼續給予嚴肅處理,特別是那些將非經營性占用混淆為經營性占用以逃避監管的情形。 “我們當然希望通過努力,能按照要求在年底前督促上市公司完成‘清欠’工作。但我們更希望借這項工作,向市場表達監管層積極、堅決解決問題的態度,引起上市公司的重視,遏制其違規沖動,提高其違規成本,同時引入市場監督機制。”該人士說。 他同時坦言,目前“清欠”工作中遇到的最大阻力主要是很多公司大股東沒有現金償付能力。不過,當前的股改給他們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契機,包括以資抵債、以股抵債等方式都可以幫助解決“清欠”問題。但如果沒有參與股改的話,一些問題嚴重的公司最后只能走“退市”這條路。 “我們要通過落實國務院批轉的證監會《關于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讓市場一起參與來解決大股東占款問題,形成長效的監督約束機制。”他說。 據介紹,上市公司在上市伊始須和交易所簽署《上市協議》,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上任伊始須向交易所遞交《董、監事、高管人員聲明與承諾書》,分別承諾遵守有關法律和《上市規則》。如果公司或者個人違背承諾,嚴重違反《上市規則》的規定,交易所可以對其處以公開譴責。從以往的案例來看,大股東違規占用上市公司資金,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往往并沒有履行必要的審議程序,也不及時披露有關信息,這些都嚴重侵犯中小股東的知情權和利益,也嚴重違反《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為加大公開譴責的力度,交易所現已將有關責任落實到個人,同時把公開譴責列入誠信記錄,公之于眾,抄報當地政府。同時,還將有關懲戒信息及時通報央行征信局。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