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能不能先替投資者買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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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5日 10:26 中國經營報 | |||||||||
當市場重回千點的時候,市場中關于救市的呼聲卻廖若晨星。無獨有偶,流通股股東參與股改表決的熱情也正如潮水般退去。據統計,流通股股東的平均投票比例只有30%左右,最低的甚至不到13%。我們從投資者的沉默中讀到六個字,哀莫大于心死。 管理層沒有沉默,11月1日,國務院批轉了證監會《關于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意見》(下簡稱《意見》)。《意見》本身對上市公司現存問題的揭示不可謂不透,相關解決方案的針
意見雖好,還要市場喜歡!在《意見》中,對賴賬大股東的討債令也好,要求地方政府的托市令也罷,都沒能提出令人信服的解決方案。比如《意見》中提出:嚴禁侵占上市公司資金,對已經侵占的資金,務必在2006年底前償還完畢。人們都清楚,大股東占用上市公司資產由來已久,拿了別人的銀子既不會丟官,也不用坐牢,誰還會把裝在兜里的錢再掏出來。到了2006年如果錢回不到上市公司賬上,板子打到誰的身上?《意見》中又提出,地方政府可對危機上市公司進行托管,地方政府憑什么為一家公眾公司賣單?投資者的賠償該向誰索要?諸多問題得不到明確答案,市場信心自然難以恢復。 立竿見影的辦法也不是沒有。半是玩笑地提個建議,國家財政可以拿出一筆專項基金,專門解決證券市場中的疑難雜癥,清理大股東中“困難戶”的欠賬問題,上市公司的互相擔保問題,中小投資者的賠償問題。也就是先由該基金充當第三方代償,或打折收購相關疑難債務,再由該基金向相關債務人追索。由此,市場人氣必將大振。 當然,為了防范舊病復發,還要有《提高證券市場監管質量意見》,規范監管的行為,提高監管效率,樹立監管威信,為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做策應。否則,這個基金規模再大也會坐吃山空。茲事體大,也毫無經驗借鑒,但鑒于證券市場上特事特辦的先例已有很多,多此一舉,似乎也無傷大雅吧?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