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專家縱論國企年金如何對接資本市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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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1日 15:55 證券日報 | |||||||||
馬玉榮 近日,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劉永富透露,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將發布,其中會有有關企業年金的條目。隨著第一批企業年金基金管理運營機構資格認定工作的順利完成,企業年金基金市場化運營管理已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記者特別邀請了著名經濟學家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發展與金融制度室主任易憲容、國務院發
主持人:目前市場上積累的四五百億的市場年金都是國企年金,借鑒國外經驗,各位專家認為應如何實現年金對資本市場的良性推動? 鄭秉文:國外幾十年的發展歷史明,在DC與DB這兩種類型企業年金的選擇上,企業雇主的偏好應該是喜歡DC模式(所謂DC模式是繳費確定型模式的簡稱,DB模式,就是待遇確定型模式的簡稱),這是因為,DC不需精算,不麻煩;繳費與待遇緊密聯系,比較透明;DC的收益風險主要集中在雇員身上,而DB則完全集中在雇主身上。但這只是一般的實證分析的結果,一般性的規律。相對于我國的國企來說,恐怕事情就沒有那么簡單了。由于資本市場不成熟,受托人制度的法律體系還需要進一步完善,金融市場秩序還需要進一步規范,等等,對于獨立出去的信托資產的安全性在國企領導眼里可能還覺得不可靠。于是,如果國家允許DC與DB兩個制度并行存在,同時競爭,那么,我判斷,絕大部分或說相當一部分國企會紛紛放棄DC而建立DB。尤其是,在目前的激勵制度下和干部制度下,我們國企領導寧愿采取“省事”、“省心”“無風險”的辦法來對待企業年金。 在這樣一個特殊階段,如果為DB開口子,允許企業選擇,相信國企會蜂擁而至選DB,放棄DC,對經濟政策、資本市場未來的發展都沒有好處。如果大家放棄DC、搞DB,資本市場長期性資金(養老資金)會驟減,不利于資本市場大發展。因為DB是現收現付,余額少。 易憲容:國外成熟市場體系,如新加坡、美國的趨勢是養老基金的錢打到個人帳戶上,個人決定投資選擇,可以投到股市或國債品種,但這部分錢不能拿出來。職工拿著自己的錢自己會認真經營,我不認為國外基金會投資回報更高,更有優勢。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公布的數據顯示,2004年社;的收益率為2.43%,2003年為3.56%,2002年為2.59%。與銀行利率相比,收益狀況讓人堪憂,類似企業能保證企業年金這筆資金升值嗎? 巴曙松:按照目前我國市場具體狀況,年金市場涉及的這些金融機構風險管理能力與體制良莠不齊,參與機構應重視自身特征強化風險控制。盡管目前企業年金已經正式進入資本市場,但是相應的產品設計還缺乏“年金特色”。大部分機構設計的產品與其原有的投資品種大同小異,沒有充分體現出企業年金受益人的個性需求。我們應重視對企業年金產品的設計和開發。在企業年金的產品設計中,金融機構的企業研究能力也十分重要。例如,參與者需要在廣泛的業務模擬和企業調查的基礎上,設定投資的評估基準(如凈值增長率、基金標準差)、投資目標和投資約束條件等,了解企業和員工對企業年金計劃的基本需求和意向,分析員工流動性,并對公司經營、員工風險偏好進行評級,進而把企業年金計劃形態分為流入型(可以考慮優先獲取高收入)、平衡型(流入流出基本平衡)和流出型等類型。 主持人:日前,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劉永富表示,勞動保障部將繼續推動企業年金稅收優惠政策出臺。企業年金在成熟國家一直被稱為“避稅所”,企業年金誕生的原動力基本上源自企業規避稅收需求?我國稅收模式應是什么樣的?稅收政策不健全帶來什么影響? 巴曙松:眾多理論研究和國際比較表明,我國采取EET的稅收模式是相對較為科學合理的,即在繳費階段和投資階段免征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企業年金投資的交易稅、利息稅和資本利得稅等,而在年金領取環節繳納個人所得稅。這種模式可能部分減少了政府目前的財政收入,而將稅收收入拖延到了退休支付階段,但是總體上對于建立和完善養老保障體系具有重大的政策導向作用,對此應當有清晰的把握。盡快落實企業與員工在相關環節上的稅惠政策。我國2004年稅收收入總額達到25718億元,增收率25.7%,增收額5256億元,占GDP比重比2003年提升了1.5個百分點,達到了19%;稅收總收入和增收額雙雙實現歷史性突破,是近年來增長最快、增收最多的一年。而有關測算表明,我國通過養老金增長測算了稅收減少額對整個財政收入和稅收收入的影響非常小,均只占1%左右,但是對整個年金市場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影響則是相當顯著的。因此結合目前正在開展的各項稅收改革,市場亟待有關部門推出權威性的稅收優惠法規,以形成企業年金市場發展壯大的原動力。 易憲容?美國稅法規定,雇員對自己401K個人賬戶的繳款享受推遲納稅的優惠,直到退休;雇主對雇員401K賬戶撥款,享受全部免稅的優惠。中國政府需要設計一套類似的養老保險稅收優惠制度。它既要適應中國的實際情況,也要平衡各方利益關系。這需要耗費相當一段時間,付出大量資本。401K計劃的產生與有效運作也離不開稅制上的優惠,否則,401K計劃無法發揮效用。 主持人:據悉,浦發銀行(資訊 行情 論壇)高層受委托起草企業年金理事會的管理辦法,治理問題是阻礙年金快速發展的攔路石,事關這部分資金的生死存亡,請問怎樣評價? 鄭秉文:讓人堪憂的是國企對資本市場不太信任,如果尋找受托人,把資產交給受托人,資產就獨立出去了,由受托人代為管理,但我國現狀是受托人制度剛起步,經驗不足,加上近幾年資本市場的形勢也不好,信托觀念和信托精神很弱,信托制度的歷史不長;再加上,如果國企自己成立理事會,控制力加強,資產安全性相對有保障。但令人頭疼的是成立理事會法律上遇到了麻煩事,理事會法律地位不明確,需要有關部門牽頭協商,這是涉及年金生死存亡的大事,著急不得。如果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匆忙成立理事會,這部分資產等于沒有受托人,現在借用工會、公司年金理事會的名義,市場不可能承擔獨立的民事責任,需要納入國家大的經濟制度框架里考慮,資本市場的好壞決定了長期資金能否進來,長期資金里相當一部分是企業年金,最致命的問題象攔路石,制約著年金駛入快車道。 巴曙松:OECD高度重視企業年金公司治理,專門為此制定了包括《OECD養老金治理準則》、《OECD關于企業年金監管核心準則的建議》和《OECD保障企業年金成員和受益人權益的指引》在內的指導性文件,為各國不盡相同的企業年金模式提供制度規范的參考。目前我國企業年金市場剛起步,有動力或有能力建立企業年金的大部分為大型企業、中央企業等,這些企業年金規模龐大,從管理成本考慮傾向于自己建立理事會,相比完全外包于法人受托機構的運營模式,企業、理事會、運營機構之間的關系更需規范,以使得企業年金方案在操作中確保安全性和穩健性,最大限度體現員工利益。對照OECD框架、ISSA等國際規范標準,目前企業年金公司治理應高度關注受托人的責任主體義務與內外部制衡關系兩個重要方面,解決受托人做為企業年金最終責任的承擔者,與企業自身、具體管理機構和市場第三方的相互約束與監督問題。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