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焦點透視 > 證券法修改 > 正文
 

矚目證券法修訂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31日 15:14 人民網-人民日報

  來自審議者的聲音

  傅志寰委員:“累計向超過200人的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建議修改為“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200人”,這樣意思更明確。

  鄭功成委員:把證券業協會作為證監會的一個附屬組織,我認為這樣不妥當,還是應
該參照公證協會或其他協會,真正落實獨立社團法人地位,不應該規定得過細。

  南振中委員: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違規事件屢禁不絕,對違規行為懲處不力是重要原因。因此,建議在法律責任一章中進一步明確在信息披露方面的違法行為的民事責任,可以提高發布虛假信息責任人的“違法成本”,預防與遏制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黃代放代表:草案里提了公開發行

股票的信息披露,沒有提債券發行的信息披露,我建議應該把債券也包括進來。

  江必新代表:我看了這次修改意見,大家普遍反映強化了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授權部門的行政職權,這是必要的。從實踐來看,如果監管機構沒有必要的職權和手段,很難進行有效的管理。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怎樣對這些職權的運用進行監督、控制,這也是個問題,F在增加了相應的條款。

  南順姬代表:“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設發行審核委員會,依法審核股票發行申請”。實踐證明,發審委很難擺脫同時既是教練員又是運動員的雙重身份,設發審委不利于證券市場的發展,也不符合國際慣例。建議在草案中明確規定,應當把證券發行權下放到交易所,加強保薦人責任,證監會應加強監督和處罰。

  市場各方看修訂

  券商

  業務發展空間更大了

  本報記者 許志峰

  中信證券研究員程偉慶認為,從證券公司業務層面考慮,新《證券法》無疑給券商未來業務發展提供了豐富的想象空間。

  人們對于證券法中關于金融機構經營和業務拓展的很多方面依然存在分歧,新《證券法》中對這方面的內容采取了“預留口子”的方式處理,但這依然為將來業務拓展提供了空間。總體看,有幾點內容值得關注:一是給分業經營和分業管理開了口子,為金融控股公司等混業實踐留有余地。二是為今后期貨、期權等衍生品交易開了口子,明確了證券衍生品種的法律地位。三是對融資融券給予認可,將其作為一業務安排。四是交易場所的規定,原來只能在交易所進行,現在的規定則增加了“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為二板市場、三板市場、柜臺交易、報價系統都留有余地。

  程偉慶認為,對新《證券法》應有一個客觀評判標準。不能拿股市的高低漲落,來評判一項法律法規與政策的好壞。股市的高低漲落,受多種因素影響,并不是《證券法》或某個法律條文能起決定作用。新《證券法》本意著眼于長遠,此時推出并非短期救市。

  北京股民

  希望這次真的帶來轉機

  本報記者 顧仲陽

  10月26日上午,記者走進北京朝陽區建國路的招商證券營業部。偌大的交易大廳,只有三四個客戶。營業部人員說,現在大廳里最多時也只有10來個客戶,最近他們重新裝修,縮小了交易區,把滾動顯示屏都給拆了。

  “你們聽說了嗎?新修訂的《證券法》馬上要出臺了!”記者問電腦前的幾位股民。

  “不知道!有啥好消息嗎?”

  “增加了好幾條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的措施!睕]等我往下說,李先生就插話:“咳!這些年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喊多少回了,結果怎么樣?!”

  “設立投資者保護基金太有必要了!這幾年我們股民為證券市場做了多大貢獻啊!到頭來,內幕交易、莊家操盤、保證金被券商挪用……每次受傷的總是我們,這叫什么事啊?”李先生情緒很激動。他這幾年炒股,賠進去好幾萬元。

  上海股民

  保護好中小散戶的“奶酪”

  朱麗

  韓東文是上海一位老股民。對《證券法》修訂,他更關心的是,應加大對保護公眾投資者合法權益法律條款的制訂,這樣才能使投資者真正放心炒股。

  韓東文說,數年的熊市、莊家的操縱、上市公司的欺詐、地雷股的坑人,使上海中小投資者損兵折將、慘不忍睹,越來越多的散戶對股市傷透了心而退出股市。久而久之,這個股市就只會剩下機構投資者,他們之間的搏殺,其后果可想而知。他認為,《證券法》修訂應對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這塊“奶酪”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讓股市的生態鏈保持平衡。

  深圳股民

  要狠狠處置害群之馬

  本報記者 趙俊宏

  在深圳炒了12年股的陳放中先生感慨地說,《證券法》的修訂來得遲了。他在股市曾有過贏利100%的輝煌,但近幾年,他和多數股民一樣只有“望股興嘆”,把賺來的錢全賠進去,還虧了約40%!蹲C券法》不是一般法律,關系到幾千萬人利益,股市又是瞬息萬變,修訂時間拖了兩年,股民都有些等不及了。

  陳先生認為,立法很重要,但嚴格執法更重要。在監督執行方面,要有相應法規,必須細化量化!耙鰞蓡纬鰜,狠狠處置幾個害群之馬,才有震懾作用,大家才會信!标愊壬f,如果投機成分少一些,股民仍然愿意把錢投入股市。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更透明了

  本報記者 歐陽潔

  海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證券部經理劉連舉認為,《證券法》的修訂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更家透明。

  劉連舉說,修訂增加了上市公司向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報告重大事項的范圍,將“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增設為公司必須披露的重大事項。同時擴大了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知情人范圍,將現行證券法“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改為“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以及該法人、其他組織的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負責人”,另增加“發行人控股的公司、該公司董事、監事及其他負責人”均是知悉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這樣一來,法人與自然人均包括在內。這些規定增加了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保護了投資人的合法知情權。

  劉連舉認為,新《證券法》還增加了要求“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應確保其提供的文件真實、準確、完整,不得以任何方式損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等內容,這應是針對目前日益增多的控股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損害投資者利益現象而采取的措施。新《證券法》進一步規范發行上市,新增若干新制度,如保薦制度、發行上市分離制度,發行可轉債、收購等內容,使發行上市制度更加嚴密,強化了監管部門職權,也體現了市場的自律精神。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